【新浪独家报道】谁挡住了我们的阳光?

来源:乐居淮安
作者:江乔
2013-12-28
提要:  新浪房产讯(编辑江乔)购买房子的时候,相信很多购房者都会先去看房子户型,朝向,采光情况,尤其朝南的楼层,每天晨光中醒来,是多么的幸福。可是,近年来,高层遮挡阳光的新闻报道屡见不鲜,最开始楼层阳光充足,采光很好,可是,接下来一两年甚至过了五六年,不知不觉自己家楼层前面又开始建造...

    新浪房产讯(编辑 江乔)购买房子的时候,相信很多购房者都会先去看房子户型,朝向,采光情况,尤其朝南的楼层,每天晨光中醒来,是多么的幸福。可是,近年来,高层遮挡阳光的新闻报道屡见不鲜,最开始楼层阳光充足,采光很好,可是,接下来一两年甚至过了五六年,不知不觉自己家楼层前面又开始建造更高的楼层,阳光突然就不见了,当初明明采光很好的朝南卧室客厅,不到傍晚就要开灯了,早晨的阳光呢?午后的阳光呢?是谁挡住了我们的阳光?

    新浪乐居独家报道,今天早晨小编在大连路上看到这样的场景,一些香缇豪庭小区的业主在东湖怡景苑小区的售楼处门口拉一条横幅,横幅上写着:东湖怡景苑请还我阳光。


 

 

    图中阳光明媚,横幅却触目惊心,这是怎么回事呢?经过周围居民的叙述,原来是东湖怡景苑对面的小区(香缇豪庭)业主拉的横幅来维护阳光权。阳光权不仅是生存权的一部分,也是资产权的一部分。买房或想买房的人,都会重视房间采光。目前仍在建的东湖怡景苑高层挡住了这些业主们所居住的楼层阳光,正值早晨九点半,阳光大好,可是对面的多层小区沉浸在不该有的阴影中,尤其是寒冷的冬季,每天的日照时间突然减短,大家看下图就能理解业主的激动心情了。

 

    左边是东湖怡景苑的在建高层,右边是香缇豪庭小区的多层,确实挡住了很多阳光,相信最开始选择多层的业主们,也是看重了正朝南的户型,很多业主房子买了一两年已经装修好入住,突然自己家的阳光都没有了,面对每天阴暗的房间,确实应该讨个说法。经过警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劝解安慰,业主们还是没有散去,希望可以争取到自己应有的阳光权。

  

    2007年10月1日《物权法》的实施也明确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居民享有阳光权。


   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那么,从这个角度来说,东湖怡景苑的建设是不是违法呢?开发商是不是因此要担负一定的责任呢? 

  “阳光到底值多少钱?”法规缺位,阳光侵权赔偿成为难题。目前阳光权赔偿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判决标准不一,大多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二是数额确实太少,难以体现阳光权价值。诚然,法律对是不是应该因为挡光而赔偿、具体应该如何赔偿,以致赔偿的数额都没有具体规定 。但是,问题终究归于一个事实——市民的生活质量因此受到很大的影响。 

新浪地产微信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