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租的门面房被人高价买下 西饼屋被迫关门

来源:扬子晚报
2013-03-27
提要:  商战,有时比战场还残酷,哪怕是你只开一家西饼屋,都会遭遇竞争对手的“釜底抽薪”。最近,新街口一家西饼屋的史老板(化名)就怀疑自己被房东和竞争对手联手给踢出局了,因为竞争对手高价购得了史老板承租的房子,直接无视史老板在签订租房协议时的“优先购...

  商战,有时比战场还残酷,哪怕是你只开一家西饼屋,都会遭遇竞争对手的“釜底抽薪”。最近,新街口一家西饼屋的史老板(化名)就怀疑自己被房东和竞争对手联手给踢出局了,因为竞争对手高价购得了史老板承租的房子,直接无视史老板在签订租房协议时的“优先购买权”,逼迫史老板不得不“关门大吉”。他向法援中心求救,但对方手续合法,而且已经生效了。这场商战,他输了。

  通讯员 宋宇 扬子晚报记者 贾晓宁

  A 多年前想买门面房,房东不卖今年突然房东说,卖给别人了!

  史老板家里有亲戚在澳门,他从亲戚那里学来正宗葡萄牙式的烘焙技术,在新街口开了一家西饼屋,别看门脸不大,一年能赚60万以上,在附近上班的小白领中口碑甚好。史老板早就想把房东的这个门面房买下,但是房东也是有钱人,并无卖房的意向。在每次签署租房合约的时候,史老板都会在合同里注明,自己对于这个房屋有优先购买权。

  今年3月,眼看着又到交房租的时间,史老板向房东提出,老是半年一算太麻烦,既然房东不想卖房,干脆签个长期租赁协议,五年、十五年都行,谁知道,一向对房租从未提出过意见的房东,突然告诉老史,从今年开始,他不再收取房租,因为他准备移民国外,房子已经被他卖掉了。

  B 新房东是竞争对手 出价高的太多,优先购买权没用

  租约到期,自己租的房屋被卖了。史老板当然跟房东表示不满,说他有优先购买权,但是房东告诉他:“这个房子你买不起,你知道我什么价卖的?一平米20万,这个房子我卖了上千万,你买得起吗?”一听房东这么说,史老板也不好说什么,因为这么高的价,他根本买不起。史老板退而求其次,要求优先承租,但是当新房东来了之后,史老板差点没摔倒。原来,新房东竟然是自己的竞争对手,同样也在这条街做餐饮行业的霍老板(化名)。

  都说同行是冤家,别看霍老板的生意没有史老板做得红火,但是,霍老板靠别的行当起家,家底丰厚,现在高调进军餐饮业,欲大展宏图。新房东见到史老板后,声明不再续签租房协议,因为他也要开一家类似的饼屋,甚至连装修风格、广告招牌与史老板的饼屋有几分相似,老史坚称,依照国家法律相关规定,他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他愿意与霍老板公平竞争,于是他到白下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希望能拿到这套房。

  C 怀疑他们串通虚构高房价 但没证据输了这场商战

  双方到白下区法援中心后,史老板再也不相信购房款能有这么高,因为霍老板用这样的价格买房根本无利可图,因为霍老板的购房价格,要比一般市价多出350万到400万元。这并不是个小数目,但是史老板也拿不出证据证明对方是虚假交易。所以,既然你不能举证,那么只能接受对方是合法交易,那么并没有问题。虽然史老板说自己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对方提供了购房过户的完税凭证,调解员也无计可施。

  霍老板认为,同等条件下,史老板才有优先购买权,现在自己用比市场价高得多的价格购买,这个就不再是“同等条件”。

  专家视点

  如果对方模仿开店,有反击机会

  就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南京大学法学院邱鹭风教授。邱教授告诉记者,在这场商战中,史老板已经完败了。所谓优先购买权,是要在房屋尚未完成购买和过户时的一个优先竞价权。现在,史老板承租的房屋已经完成了买房过户,对方已经提供了过户完税凭证。而且史老板无力购房,所以即使他以优先购买权提起诉讼,也不会胜诉。

  史老板唯一的机会是证明对方恶意串通,制造虚假交易将自己踢出局,但是他没有取证的机会。单纯以高房价来证明虚假交易,是不会在法律上获得支持的。因为新街口的商品门面房,是稀缺资源,有升值空间。在资源稀缺和心理恐惧情况下,商品价格是可以背离价值的,所以无法证明对方恶意。

  但是邱教授提出,如果对方模仿他的品牌,装修,开同样类型的西饼屋,史老板可以告他侵犯著作权。现在对方既然提出要模仿开店,史老板可以事先拍摄自己店面的装修,保存好设计图纸,并到相关部门备案。一旦发现对方模仿自己开店,那么就直接上诉,这也是史老板唯一可以做的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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