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13年春天,原本与楼市不相干的行业纷纷涌入地产圈视界。当民政局被离婚潮充斥,当离婚后无奈发现再次被政策束缚的夫妻选择复婚……重锤挥下的时刻,大家都在找辙应对苛政。
在一切社会乱象常被冠以“中国式”之名时,人们是否反思过,在房地产市场,假离婚是一种无奈,假离婚无效后选择复婚更是一种无奈。
或许不合理的行政手段才是这一切无奈背后的始作俑者。
假离婚并非新鲜事。在早年一户一房福利分房政策出台时,就曾有夫妻为多分一套房产而不惜以“假离婚”换取安身之所。但假离婚形成风潮,且覆盖面之大,却在这个春季之前前所未见。
新“国五条”及细则出台后,为“突破”限购及税收政策,不少夫妻选择通过离婚来解决买房问题,全国多个省市及区域的民政局出现了排队假离婚的景象。
在上海市某民政局,工作人员甚至贴出告示:楼市有风险,离婚需谨慎——多么讽刺。
京籍夫妻张先生、张太太名下原已有两套房,按现行政策不能再买第三套。为规避政策,二人迅速办理了离婚手续。
在他们以为皆大欢喜的时刻,更新的政策出台了:自京版新“国五条”细则下发次日起,北京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北京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出售住房。
所以没过几天,张姓夫妇的婚白离了,“找辙”不成,反而“崴泥”了。之后,他们又灰头土脸的回到民政局办理复婚。
其实早在2011年,为应对“假离婚”突破政策限制,上海已经对单身和离异人群作出限购规定,即“单身上海户籍人士如果名下已单独拥有一套居住房,不能在购买第二套居住房。”
当时便有专家认为,这种以户籍、婚姻状况作为区分合格购房者的标准,违背了现代法治精神。买房首先是一个无损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房产商愿卖、购房者要买,政府没有理由对此进行干预。
从法律形式上看,以户籍、婚姻状况作为限购手段,实际上是给购房者施加了额外的行政许可。
“政府的政策性措施在婚姻中嵌入政策影响因素,导致婚姻关系成为利益支配而成为工具。”然而我们现在看到的却是,政府为保楼市出台不合理政策导致假离婚潮,为遏制假离婚潮又出台更加偏颇的单身限购政策引发假离婚者无奈又选择复婚。
只想问一句,楼市混乱,房价高企,婚姻错了吗?若不是为了能在楼市中安身立命,谁会愿意假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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