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10月底前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

来源:新浪地产
2015-09-25
提要:??9月23日从省国土厅获悉,为加快建立和实施省、市、县(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尽快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我省发布《关于整合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的实施意见》,提出要于10月底前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做到职责整合到位、机构整合组建到位、人员编制配备...

??9月23日从省国土厅获悉,为加快建立和实施省、市、县(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尽快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我省发布《关于整合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的实施意见》,提出要于10月底前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做到职责整合到位、机构整合组建到位、人员编制配备到位、新机构运转到位。

??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是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组织保障,是确保《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顺利实施的基本前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是将有关部门分散承担的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登记职责整合,统一交由国土资源部门承担。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各部门之间可通过数据交换接口、数据抄送等方式,实现土地、房屋、草原、林地等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此次工作中,将适当加强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的编制配备,所需行政编制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从相关部门划转,不足部分在本级行政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整合组建后的市、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为隶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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