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新浪乐居讯(编辑张舒)中央国家机关公积金中心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中央国家机关职工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结清满5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三套房的,则不予受理。南京新浪乐居第一时间采访了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南京市公积金政策暂无变化,如有变...
新浪乐居讯(编辑 张舒)中央国家机关公积金中心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中央国家机关职工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结清满5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三套房的,则不予受理。南京新浪乐居第一时间采访了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南京市公积金政策暂无变化,如有变化会及时公布。
根据国管公积金中心发布的通知,职工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结清满5年后,方可按规定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职工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此外,通知的执行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该通知称,此举是为进一步规范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改进差别化信贷政策的具体管理措施,更好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与公平性,使更多的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职工享受到制度优惠。有分析认为,一系列规定的出台可看出,国管公积金的总体方向仍是保刚需,有利于反腐。
国管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对南京是否有影响?南京现行的公积金政策会发生变化吗?对此,记者第一时间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求证。相关负责人称,国管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对南京没有影响,南京的公积金政策暂时没有任何变化。“国管公积金政策主要针对国家机关和各地派驻机构的职工,南京现在依然是职工在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结清的情况下,满足相关条件和要求,便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但第三套房肯定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该负责人说。
南京房地产开发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张辉表示,国管公积金政策的调整传达了公积金政策新动向,为各地调整、优化公积金政策提供了参考,“此外,各类调控新政可能形成叠加效应,加大对市场的影响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