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位于火车东站附近的惠民安居工程凤岭北苑,第一期552户廉租房居民已经入住,该项工程拟安置3942户住房保障户,第二第三期公租房已经预分配,正在安排入住,目前还有1600多套可接受申请。中低收入的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毕业大学生等,均可申请入住。
?? 【公租房】
??公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公共租赁房有规划合理、配套完善等优点,但在实际使用中也存在户籍、租金等问题。
?? 符合条件的3类人群可租房
??相对于其他保障性住房,公租房的保障范围更广阔只要符合准入条件,南宁市城镇居民、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家庭只要符合准入条件,就可以在南宁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谁定租金】
??租金标准由政府进行定价和指导
??为了让公租房的分配真正落入到有需要的人们身上,对于公租房申请者的审核实施三审两公示的审核制度。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有效期为两年。
??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40平方米左右户型为主。根据建设方的不同,其价格也分为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但最高不得超过同类地段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70%。也就是说,同地段商品房租金为10元/平方米,那么公租房的租金最高不得超过7元/平方米。
??社会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出租人可在最高限价范围确定具体租赁价格。
??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的,仍按合同约定租金标准执行。
??【租期多长】
??公租房租赁合同3年一签
??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社会投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可由企事业单位与职工自行约定,但不应少于1年。
??当政府投资或者社会投资供政府统一调配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满的时候,承租人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按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提出申请,经审核仍符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可以签订合同继续租赁。
?? 【到哪提出申请?申请需提供哪些材料?】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期限内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根据自身条件,区分不同情形,分别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或者税款缴纳证明、就业单位营业执照等;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现居住状况证明及上年度收入和财产证明;
??(三)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四)公安部门出具的车辆登记证明;
??(五)金融机构出具的存款证明;
??(六)其他有关材料。
??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有关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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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电视台《南宁新闻》记者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