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买房落户政策延期 落户该怎么办理?

来源:新浪乐居
作者:刘梦阳
2016-07-07
提要:??新浪乐居讯近日,西安市出台《西安市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楼十条”),助力楼市去库存。其中提出,非西安市户籍的居民在西安市购房落户的优惠政策时限,由2016年12月31日截止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截止。??意见第22条显示:对在西安市具有合法稳定...

??新浪乐居讯  近日,西安市出台《西安市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楼十条”),助力楼市去库存。其中提出,非西安市户籍的居民在西安市购房落户的优惠政策时限,由2016年12月31日截止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截止。

??意见第22条显示:对在西安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想在西安落户,在西安市行政区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和二手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后,即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购房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登记手续的政策,有效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西安买房落户的优惠政策截止时间是2016年年底,本次“楼十条”将非本地居民购房落户的政策期限延长至2017年年底。对很多西漂族来说,这项政策无疑是个重大好消息。

??高兴之余,新的问题又出现了。买了房,究竟落户该怎么办理?相信这是眼下许多购房者的困惑。乐居综合整理“一证、三步骤、十材料”,告诉您落户究竟该怎么办理。

??落户必备:一证

??很多人以为购买了90平米及以上房屋,拿着购房合同和相关证件,就可以到派出所办理落户,其实不然。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户政处《办理买房入户手续》中对此有明确规定,必须取得房屋产权所有证。也就是说,具备落户条件的购房人,只有拿着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手续,才能办理落户。

??落户办理有:三个步骤

??首先,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市房管局申请《房屋买卖网签备案记录证明 》并加盖印章。新城、碑林、莲湖、雁塔、灞桥、未央区(含高新区、经开、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和沣东新城)的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和二手住房买卖合同网签记录证明由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在西大街、香米园、文景路、含光路房产交易大厅设立专项窗口办理。长安、临潼、阎良区,蓝田、周至、高陵、户县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记录证明由当地房产部门在各自的办事大厅设立专项窗口办理。

??其次,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前往省、市等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打印本人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加盖印章。

??最后,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室提交入户申请,领取一张申办《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需要的材料详单,按照需要准备相关材料,资料准备齐全后,即可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落户需准备:十种材料

??1、个人入户申请书,申请书中要将本人及随迁人户籍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诸要件逐项阐述清楚,要亲笔签名落款;

??2、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买卖网签备案记录证明》;

??3、用人单位出具的入户介绍信;

??4、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以下人员不再提供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申请的,要审核营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用人单位产权人申请的,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以及产权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个体工商户申请的,要审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6、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7、省、市等各级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原件;

??8、《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9、入住小区开具的物业入住证明;

??10、配偶在原籍区、县及就业部门开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明。在本市有工作的随迁配偶可以出具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和本人在省、市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原件后,不再出具原籍区、县及就业部门开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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