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北南区JBN37-17、JBN37-1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来源:惠州日报
2013-07-22
提要:  惠市规建公示〔2013〕110号  根据广东省水文局惠州水文分局《关于请求规划安排<惠州水文测报与水环境监测中心>项目建设用地的函》[惠水文办函(2013)4号],我局组织编制了江北南区JBN37-17、JBN37-1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惠市规建公示〔2013〕110号

  根据广东省水文局惠州水文分局 《关于请求规划安排<惠州水文测报与水环境监测中心>项目建设用地的函》[惠水文办函(2013)4号],我局组织编制了江北南区JBN37-17、JBN37-1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草案)。

  经市政府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JBN37-17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计算指标用地面积10648.32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5555.97平方米,容积率≤2.4,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45米;JBN37-18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计算指标用地面积6727.94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5566.17平方米,容积率≤3.8,建筑密度≤40%,绿地率≥40%,建筑限高80米,配套设施:6班幼儿园、小型垃圾转运站。

  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草案):JBN37-17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R2/B1(二类居住/商业用地),计算指标用地面积14028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3927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3482平米,商业建筑面积≤3928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868平方米),容积率≤2.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住宅、商业按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个停车位,幼儿园按每100学生≥0.8个校车车位。配套设施:幼儿园、环保型垃圾站、物业服务用房;JBN37-18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A1(行政办公用地),计算指标用地面积3927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7854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0.7个停车位。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在现场公示栏、我局网站(http://ghjs.huizhou.gov.cn)或到我局城市规划科查询。凡与以上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彭 慧

  联系电话及传真:2167282

  监督电话:2117398

  E-mail:ghk2167282@163.com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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