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牟凤娇 通讯员 林 群 章建伟
??昨天记者从区住建局获悉,2015年度南湖区经济适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出台,并将于今日向市民全文公布。今年,南湖区的保障房申请门槛进一步放宽,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0139元。从5月18日开始,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向户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提出申请。
??据介绍,今年是南湖区首次出台实施细则。从内容上来看,与往年市本级统一出台的政策变化不大。所不同的是,今年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准入门槛进一步放宽,无论是申请经济适用房还是公租房,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需低于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公布的2014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673元)的80%,即30139元(含)。
??为了方便市民,家庭成员户口全在市本级的,今年申请不需要再提供住房登记证明材料,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不再分时段而是同步受理。公共租赁住房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自愿放弃实物配租,选择租赁货币补贴形式的,最高可给予保障标准1.6倍的补贴,高于去年的1.4倍,以鼓励保障对象选取市场化方式租房。
??需要市民注意的是,与往年只要求市本级城镇居民户口3年以上的条件不同,今年还必须要满足目前具有南湖区城镇居民户口,如果一个家庭同时满足秀洲区、经济开发区条件,且向该区提出重复申请的,取消其在南湖区的申请资格。有汽车的家庭、家庭成员有使用农村宅基地或享受过农村拆迁安置政策的也不得申请两类保障房。市民在申请时需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多种材料,此外残疾人和见义勇为者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放宽准入条件。
??据悉,今年市区经适房的保障方式仍分为实物购房和货币补贴两种,公租房的保障方式分为实物配租、租金减免和租赁补贴三种方式,申请家庭成员中持有残疾人证、因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家属或因见义勇为丧失劳动能力的等,可申请实物配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