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质量不达标 宜宾县27名校园长受“理抹”

来源:四川在线
2013-10-14
提要:  日前,宜宾县教育局发文通报2012-2013学年教育质量管理办法的兑现情况,对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德体艺质量综合考评成绩较差的18名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校长、副校长,9名单设初中、乡镇小学、中心幼儿园校(园)长进行诫勉谈话。  据了解,为落实&ldqu...

  日前,宜宾县教育局发文通报2012-2013学年教育质量管理办法的兑现情况,对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德体艺质量综合考评成绩较差的18名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校长、副校长,9名单设初中、乡镇小学、中心幼儿园校(园)长进行诫勉谈话。

  据了解,为落实“教学为中心,质量为生命”的核心地位,该县2011年就出台了《教育 质量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教学质量不达标的教师不得评优选先、不得批准调动工作学校、不得提拔为学校中层干部,教学质量不达标的学校行政人员要接受诫勉谈 话并限期提高,连续两年质量不达标被诫勉谈话的学校行政人员要进行降职或交流处理。

  从通报中获悉,2013年因本人或学校教学质量不达标问题,该县6名教师申请调动工作 学校而未获批准,1名乡镇小学校长受到降职处理,数十名在职学校行政人员接受诫勉谈话并限期提高,其中28名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校长、副校长,9名 单设初中、乡镇小学、乡镇中心幼儿园校(园)长接受县教育局诫勉谈话。乡镇及直属学校范围内的学校行政人员由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县教育局要求,各级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该通报,要狠抓教育核心质量,全面落实教育质量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切实改进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新浪地产微信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