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将出台“外嫁女”征地补偿费分配新方案

来源:人民网海南视窗
作者:宁远
2013-12-07
提要:  日前,三亚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由该市政府法制办起草的《三亚市“外嫁女”征地补偿费分配的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规范今后的征地补偿费分配工作。这一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三亚市在化解“外嫁女”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方面取得了重大...

  日前,三亚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由该市政府法制办起草的《三亚市“外嫁女”征地补偿费分配的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规范今后的征地补偿费分配工作。这一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三亚市在化解“外嫁女”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

  “外嫁女”征地补偿费分配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由此引发的纠纷案件已占到三亚全市法院民事案件总量的15%左右,不仅数量多,涨幅大,而且案情复杂,事关重点项目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成为困扰三亚市民事审判工作的难点问题。为了妥善化解此类矛盾纠纷,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今年年初成立了课题组,针对“外嫁女”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案件进行深入调研,并及时将调研成果向三亚市委、市政府和海南省高院做了汇报。三亚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责成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相应措施,促进这一调研成果的转化。

  根据三亚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指示,并参考三亚中院的调研报告,三亚市政府法制办草拟了《三亚市“外嫁女”征地补偿费分配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外嫁女”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的行政处理前置模式,即:对于此类纠纷,先由行政机关对“外嫁女”是否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做出认定,之后“外嫁女”才能向法院起诉。

  在接到市政府批转的《三亚市“外嫁女”征地补偿费分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之后,三亚中院组织课题组及民一庭、行政庭等有关部门,对该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研究。最后,三亚中院向市政府法制办提出了三套修改方案,即“资格认定前置 民事诉讼”方案、“资格认定前置 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方案和“行政处理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方案。同时,三亚中院对指导意见的具体条款和内容提出了修改建议:一是在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进行认定时,要注意避免出现“两头空”和“两头占”的情况,以增强资格认定标准的可操作性;二是在对离婚、丧偶妇女、“入赘女婿”及随其生活的未成年子女等其他人员的成员资格进行认定时,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以扩大指导意见的适用范围;三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确定土地补偿费分配方案之前,应将拟订的分配方案在本集体内部公布,并给予未能参与分配人员一定的异议期;四是分配方案应当预留比例不低于5%的份额,作为“后续分配预留款”,但要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并明确后续分配期限;五是分配方案确定后,应报区、镇人民政府备案。

  三亚市政府法制办全部采纳了三亚中院的修改建议,并最终以“资格认定前置 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方案为蓝本,形成了正式的《三亚市“外嫁女”征地补偿费分配的指导意见》(提交审议稿)。

  《三亚市“外嫁女”征地补偿费分配的指导意见》经三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将印发实施。今后,该市对“外嫁女”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的处理将启用新的模式,充分发挥行政处理手段灵活性强、政策弹性大等特点,将行政管理职能与司法救济渠道有机地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改变以往此类纠纷行政机关不处理而由法院直接受理的做法,必将进一步推动三亚市征地补偿费分配工作的规范和矛盾纠纷的解决。(通讯员 曾人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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