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制度变革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突破口,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和农民市民化的基础和前提。如何在土地改革上寻求破题则是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关键所在。
现有土地制度的最大问题在于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进行二元分割,集体土地无法进行市场化流转和配置,无法实现“同地、同权、同价”。
而有关农地改革的地方试点,十余年前其实就已启动。十七届三中全会已经明确了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改革方向。政策何时落地,一直为市场所期待。
如果结合推进城镇化,在现有土地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启动新的土地改革,那将为下一阶段中国经济发展释放新的改革红利。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改革是一个大方向,但由于各地情况不同,农地流转的试点不会是“一刀切”,而有可能是“自下而上”的改革路径,将由地方试点突破来推动土地流转的全面推开。
业内预计,城镇化将侧重于从低成本快速扩张转向内涵式效益型增长。为了推进这种转换,耕地需要从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转变,土地从数量扩张向效率扩张转变,农村转移人口向市民化转变,农民进城宅基地就有了退出机制,有助于实现土地的“增减挂钩”。
农村土地产权改革要想改得干净、革得彻底,最本质、最核心的前提就是要打破城乡土地在立法和政策等方面的严重不对等,给予农村和城市同等的 土地权益待遇,真正将农村集体土地权益放开,使农民手中的土地资源转变为土地资本,具备完全的市场价值。同等待遇,就意味着将突破农村土地使用权不能抵 押、质押的禁区,并赋予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和买卖的权力。一方面,农民和农村经济组织能够利用土地入股,与下乡的城市资本合作经营,实现大农业的规模效益; 另一方面,农村集体土地也具备了直接进入市场流通的可能。
今后十年,中国城镇化仍然需要增加建设用地。原因在于,有两亿左右的农村流动人口及其家庭成员入城定居,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还会进一步提高,这都需要持续、稳定的城镇建设用地投入作为基本保障。
与城镇建设用地紧张相关联,我国新型城镇化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高房价,而政府过分依赖卖地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房价,阻碍了城镇化的进一步推进。
所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是土地城镇化转型的关键。它可以缓解经济发达城市的土地指标约束,但不会改变土地城镇化从数量扩张过渡到效率扩 张的总体趋势。其中,大城市周边及郊区的流转速度相对会更快。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将改变城市存量土地的使用结构,表现为工业用地占比的下降和商业用地占比的 上升,由此带来土地城镇化转型。
利用土地杠杆促进土地流转,激发新红利释放,才能协调区域发展,形成东中西部的经济内循环机制,促进经济转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