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开发商违约逾期交房在先,而购房者却不能办理退房。近日,太原市民王先生遇到了这样的困扰。??王先生说:“2013年,我在太原买了一套房,当年8月,他付给开发商16万左右的首付,而后于2014年5月份在银行办理了贷款。按照双方最终签订的购房合同,交房日期定在2015年6月1日。然而时间已过了几个月,...
??开发商违约逾期交房在先,而购房者却不能办理退房。近日,太原市民王先生遇到了这样的困扰。
??王先生说:“2013年,我在太原买了一套房,当年8月,他付给开发商16万左右的首付,而后于2014年5月份在银行办理了贷款。按照双方最终签订的购房合同,交房日期定在2015年6月1日。然而时间已过了几个月,仍然没有收到交房的信息。我认为开发商逾期违约,想要退房,却被以已办理贷款为由拒绝。”
??记者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看到,对于逾期交房已有约定: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0.0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太原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李宁律师认为,如果合同有超过逾期一定时间可以解除合同的规定,业主有意愿,开发商应该按此执行。业主的贷款损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诉讼开发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逾期交房时间不是很长的话,他建议业主还是采取静待方式。如果还是不能完成交房,再采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