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房也是“惹事房”开发商“送面积”埋隐患

来源:无锡日报
2013-12-03
提要:  阳光房引发的矛盾,在锡城居民小区内屡见不鲜。近日,一些城管义务监督员提出,早在开发商设计房型的时候,就已经埋下了未来阳光房的矛盾隐患。阳光房到底能不能搭,产生的矛盾通过什么途径解决,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据了解,私自搭建的阳光房,一般都被当做违建处理。但...

  阳光房引发的矛盾,在锡城居民小区内屡见不鲜。近日,一些城管义务监督员提出,早在开发商设计房型的时候,就已经埋下了未来阳光房的矛盾隐患。阳光房到底能不能搭,产生的矛盾通过什么途径解决,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据了解,私自搭建的阳光房,一般都被当做违建处理。但记者走访一些居民小区发现,大部分小区,都或多或少存在着阳光房的问题。老新村有,新建商品房小区也有,一些花园洋房等退层式住房,私自搭建阳光房的情况则更为普遍。在太湖花园、月秀花园等小区,只有顶楼几户人家,在阁楼外的空地上建起阳光房。但在万科东郡等高档住宅小区,甚至别墅区,二三十平米的露台、入户花园等,都被搭建成阳光房,甚至围成房间住人。

  居民搭的是自家“地盘”

  不是每户居民,都有机会搭建阳光房,能够搭阳光房的住户,“地利”是必不可少的。锡星苑的刘女士住在顶楼,阁楼是加了钱拿到的,阁楼前后都有一块十几平方米的空地,她便请人搭了两间阳光房,冬天晒太阳别提有多惬意了,“在我的门外,当然由我来搭阳光房了,别人就是想搭也过不来啊。”

  月秀花园的邢阿姨住在二楼,没有条件搭阳光房。不过她说,既羡慕顶楼的,又提防一楼的,“顶楼的搭不关我的事,要是一楼的搭,小偷踩着阳光房很容易就进入我家了,我能不担心吗?”

  还有一些居民说,他们买房时,销售员告诉他们,那里可以搭阳光房,“户型图上都标出来了。”

 社区最易造成邻里纠纷

  拥有“地利”的居民搭建阳光房,易引发邻里纠纷。华庭社区负责人告诉记者,一般“买两房得三房,买三房得四房”的房产广告,就暗藏着搭阳光房的区域。9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契税较低,刚需人群买套小户型,再将赠送的面积搭成阳光房,房间朝南冬天很温暖,这种考虑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大部分人家都在做的。

  然而,楼顶也是一个消防通道,遇险时隔壁单元的高层住户,可以通过楼顶逃生,阳光房建起后堵塞了逃生通道,稍微有些消防知识的住户就会因此而进行投诉。

  此外,搭阳光房还会占去楼上住户安空调的部位,或引起墙体渗水、噪音等,或带来治安隐患。遇到类似情况,社区会积极督促整改、协调双方握手言和,但阳光房仍是导致邻里关系恶化的重要原因之一。

  城管乱搭建影响楼体安全

  既然是违建,阳光房就应该被拆除。但在新区城管部门人士看来,阻止和拆除阳光房,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新区城管部门人士告诉记者,居民住宅尤其是高层搭阳光房,会增加整栋楼的承重压力,影响到楼房的整体安全。他们认为,根子在开发商,通常没有封闭的部分,只按一半面积计入房屋总面积,开发商为了吸引购房者,设计了露台、入户花园和赠送的面积等。苦恼的执法者们希望,干脆就给阳光房“正名”,但约束开发商,建设时充分考虑到将来搭阳光房的可能,改善楼房的承重问题。 (杨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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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影响通风、采光、通行屡屡引发相邻纠纷

  违法搭建惹官司逐年增

  本报讯 昨从我市法院了解到,全市法院受理的因违法建筑引发的各类民事纠纷一年比一年多。因违法搭建自身权利的瑕疵性和利益的复杂性,其关联矛盾纠纷难以化解,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

  以北塘法院为例,2010年、2011年分别受理此类案件16起、24起,2012年增加至49起。今年1-9月,已达到47起。各类涉违法建筑民事纠纷大致包括:因违法建筑影响通风、采光、通行等的相邻关系纠纷;因租用房屋系违法建筑而引发的租赁合同纠纷;因违法建筑计价产生争议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因违法建筑的分割处理意见不一引发的继承纠纷等等,其中以相邻关系纠纷和租赁合同纠纷最多。

  违章搭建纠纷多发,法官分析,首先是因为违法建筑屡禁不止,存在数量较多;其次是被侵权人的维权意识加强;第三是有的当事人对法院判例存在片面理解。如法院审理涉违法建筑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按照相关司法解释虽认定租赁合同无效,但一般仍支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部分违法建筑所有者就认为,法律在保护其利益。

  法官介绍,部分当事人因得不到行政救济,才以相邻关系纠纷诉至法院寻求司法救济,不但当事人间矛盾尖锐,且对行政部门往往有严重不满情绪,不配合审判程序的开展,导致这类纠纷化解难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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