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律所开展“疑难案件及问题”研讨会

来源:    
2016-11-18
提要:    

  2016年11月15日,在明律所针对律师代理中遇到的疑难案件及相关问题,在会议室召开了整体研讨会。会议由主任杨在明律师亲自主导,周涛律师主持,段福惠律师、宋晓峰律师、高峰律师等20余名律师及律师助理参加了会议。


  会议中主要涉及在案件实际操作上的问题,和在当事人利益遭到损害后律师如何更好的去避免其利益受到二次损害以及如何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化补偿的问题。据此,各位律师充分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提出有效解决措施予以参考。下面列举几个在会议上提出的问题:

  一、当事人根据市场价格估算,政府给予货币补偿过于偏低。此时面对政府走完所有法律程序并最终执行司法强拆的情况,律师应该怎么做?

  针对这个问题,与会律师提出可以通过物品损害申请国家赔偿为突破口,进而延伸到后期法院及其相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最终定性事实行为与法律行为的区别。抽丝剥茧,该措施是各位律师就自身类似案件的成功经验予以归纳和总结,其中心思想是从被拆迁者最基础的损害中找出行政机关不合理的行政行为,进而保护被拆迁者的合法权益。


  二、政府以撤销房产证的方式否定被征收人的房屋权利,拒绝给被征收人补偿安置,如何破解?

  撤销房产证否定物权权利,这是拆迁中常遇见的问题,也是很难解决的问题。这样的拆迁方法从本质上就是以“拆违”代“拆迁”。法律明文规定,一旦被确认为违法建筑和房屋,不予补偿或者低补偿。而在拆迁过程中,政府有各种方法将建筑或房屋定性为“违建”,其中包括撤销房产证。该问题的解决,与会律师发表看法认为,首先律师应该树立起程序观念,从具体的法律程序步骤入手,认定撤销行为的合法有否;再者,房屋权利涉及到申请房屋评估的资格确认,这方面是解决该问题的关键点,律师及其律所应该对房屋评估的相关问题予以高度重视。


  在明律所定期召开“疑难案件及问题”的研讨会,会议以事实为基础,对案件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难度较高的问题,以及涉及当事人重大利益的问题进行整体的研究并探讨有效的解决措施。其目的一是为了解决当事案件及当事人目前遇到的问题,促使案件向有利方向进展;二是为了律所内部各律师相互间进行交流和学习,让内部律师全方位掌握实践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高律师的办案质量,切实践行在明律所“只为被拆迁人维权”的宗旨。

新浪地产微信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