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时下,二手房成为很多购房者首选,但交易手续繁琐颇让人头痛。于是,有人就想趁机捞钱。近期,广州市检察院通报了一起地产中介诈骗过千万案件,提醒公众全权委托买房需谨慎。另外,检察院提示,经济合同诈骗案件大涨,呈智能化、科技化,公众应与时俱进增强防范。  钟某静、...
时下,二手房成为很多购房者首选,但交易手续繁琐颇让人头痛。于是,有人就想趁机捞钱。近期,广州市检察院通报了一起地产中介诈骗过千万案件,提醒公众全权委托买房需谨慎。另外,检察院提示,经济合同诈骗案件大涨,呈智能化、科技化,公众应与时俱进增强防范。
钟某静、施某存同在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工作时,派人冒充买家与房主签好买卖合同,并向房主支付定金。逐步取得房主的信任后,俩人以到银行办理垫资赎契为名,骗得房主全权委托办理权,负责房子转让事项、代收取售房款和银行按揭贷款。
安排人垫资赎契赎回房子后,俩人偷偷将房转让给他人,并以拿房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成功后将大部分房款归为己用。2010年3月至11月,两人多次用此手段作案,诈骗数额近1300多万。
广州市检察院近日总结,博取房主信任后实施合同诈骗,是近年来高发的新型犯罪。特别是2010年中央发布房地产调控政策、广州发布楼市新政细则后,犯罪分子抓住其中漏洞,将目光从普通商品交易转向二手房交易市场,尤其是有按揭的房产。
网上签电子合同,务必慎之又慎
●由于电子合同完全是在虚拟的空间进行交易,合同双方不需要见面,无法进行资质审查和查验货物,给犯罪留下了可乘之机。
●当事人往往通过伪造营业执照,利用互联网交易诈骗货款,得手后又伪造邮递清单,掩盖犯罪行为,给执法部门和受骗者追究其责任设置障碍。
●由于网上购物是新生事物,从要约到承诺乃至履行的全过程都在虚拟空间中完成,执法机关无从对网上“企业”进行资信审查,也很难通过传统的监管方式主动发现违法行为。这些网络交易以电子货币的形式完成,当事人可能就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给收集证据和查获犯罪嫌疑人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