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新浪乐居讯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近日公布了关于新店文化中心项目房屋征收的通告。公告指出,该项目征收范围为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店社区范围内,征收期限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止。具体公告如下: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店文化中心项目房屋征收的通告厦翔政通[2015]8号根据《厦门市集体...
??新浪乐居讯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近日公布了关于新店文化中心项目房屋征收的通告。公告指出,该项目征收范围为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店社区范围内,征收期限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止。具体公告如下: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店文化中心项目房屋征收的通告
厦翔政通[2015]8号
根据《厦门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厦府办[2011]86号)规定,对新店文化中心项目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部门:厦门市翔安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715室
联系电话:0592-3785006
二、征收实施单位: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市民商业广场A座4-6层
联系电话:0592-7081151
三、征地方案批准文件:《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店文化中心建设用地的批复》(厦府地[2010]369号)。
四、征收范围: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店社区范围内,以厦府地[2010]369号文实地放样为准。
五、征收期限: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止。
六、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按厦门市翔安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上报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核定的方案(厦翔征办[2015]3号)执行。该方案已在被征收范围内公示。
七、被征收房屋的用途和土地使用权性质以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调查、认定的为准。
八、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征收工作点: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店文化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189500219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