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庆节前一天,佛山市直63个部门同时向社会公开各自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这只是“第一炮”。近日,市委办、市府办印发了《佛山市本级“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方案》,今后每年,市直各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必须在财政部门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通过哪些途径公开?
在市政府和部门网站、公共查阅室等处公开
9月27日,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印发了《佛山市本级“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方案》,要求63家市直单位公开自己的“三公”,这些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人大办、政协办、法院、检察院及各人民团体。
《方案》规定,公开内容原则上应包括“三公”经费总额和分项金额,各部门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公开“三公”经费支出的有关情况。
为便于信息统计管理,在不改变原经费管理模式的情况下,将以下几类部门在预决算编制和公开时归口到主管部门合并反映,不再单列作部门反映:一是市政府的派驻市外机构并入市府办反映;二是各办事(或议事)机构并入牵头部门反映。
另外,《方案》要求,从2013年开始,上述各部门按规定在市政府网站和本部门网站上同时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没有部门网站的,除按规定在市政府网站公开“三公”经费外,还应选择通过公共查阅室、信息公告栏或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进行公开。
作为公开的“头一炮”,9月30日,佛山市直63个部门同时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预算。
每年何时统一公布?
预算公开或不超过3月,决算公开或不超过10月
9月30日那次的公开并不是“昙花一现”,今后佛山“三公”公开工作将成为常态。
而且与这次公开的只是部门预算不同,接下来,预算、决算情况都要公开。
《方案》要求,今后,各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在财政部门批复预决算后20个工作日内,随同本部门的预决算信息一并公开。
南都记者了解到,每年在佛山市两会期间(大多在1月或2月份),佛山市财政部门都会批复当年各市级部门的预算,并通过人大审议。这也就意味着佛山三公经费预算公布的时间多数情况不会超过3月份。
而佛山市近两年市级部门决算公布的时间多集中在9月、10月,例如今年佛山市财政局2012年部门决算公布的时间为10月。
南都记者了解到,佛山市财政局规定每年佛山市各区和市级部门报送决算报表时间均在年初的2月份或3月份。但根据程序,市财政局应该首先汇总、审核各部门决算、做出“关于佛山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然后由市人大批准后批复部门决算。而佛山市财政局每年所作的《关于佛山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多在8月或9月完成,再经人大批准后批复部门决算。按财政部门批复后20天时间推算,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时间不会超过每年10月。
何时能够更细化?
要求市财政局细化预算编制
由于上一次市直各部门只公布了三公经费总额和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个分项支出总额,专家曾建议佛山晒三公应进一步细化,“不仅要让大家知道我花了多少钱,还要让大家知道钱具体花到哪里去了,花得值不值。”
这份《方案》也提到,市财政局要不断完善与“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相适应的预算管理制度,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为全面实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创造条件。
对于大家关注的未来区、镇晒“三公”的时间表,《方案》虽没有明确这一时间,但也要求各区政府负责本区政府“三公”经费公开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并对区直部门、镇(街)的“三公”经费公开进行督促指导展。市财政局将规范和指导各区政府“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社会有疑问点办?
市级各部门需主动宣传解释
几乎每一次“三公”经费的公布,社会上都会对其中一些数据提出疑问。因此《方案》也要求市级各部门要关注社会舆情,主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方案》提到,各部门要按照统一时间、统一口径和规范文本的公开要求,及时、准确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前,要认真汇总分析有关数据,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公开时,对本部门的特殊情况,要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公开后,要及时了解社会舆情反映,认真做好解释工作,积极采纳合理建议。
怎么监督落实?
市纪委监察局将定期专项检查
《方案》还提到,市纪委监察局将加强对“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督导、问责。
市审计局则将加强对各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的审计监督,依法对违反财经法规行为进行审计处理。
[记者观察]
佛山步骤“中规中矩”
早在今年8月,财政部即发布《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在2015年之前,各省内所有县级以上政府都要公布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该通知列举了“三公”数据公布的基本格式,同时规定“每年集中时间将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内容向社会公开,上述公开工作原则上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
佛山此次晒“三公”的步伐迈得并不大。9月30日,佛山市直63个部门同时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其公布的时间点正好是在10月前;其信息公布的格式(列出三公总数和分项数据)均按照上述通知发布的规范制作。而走在“三公”经费公布前列的广州,已经制定了晒“三公”细化到“项、目”的格式规范。
[专家有话]
晒“三公”无关技术,在乎决心
中山大学财税系教授林江表示,“三公”经费其实在机关系统内部本来就有一个明账,接受内部的监督和监管,至于“三公”选择的公开时间,公开的范围,公开到哪一地步,“技术上根本没有问题,只是看当地政府的决心到哪一步。”
林江教授表示,国庆节前,佛山同时公开了市直部门的“三公”,这种做法值得肯定,但“只告诉了大家我花了多少钱,但钱具体花到哪里去了,花得值不值,大家则无从得知。”林江认为佛山急需加大“三公”公开的力度,“毕竟公开‘三公’根本目的还是让大家对政府财政支出形成监督作用,提高财政资金利用效率,如果公开得不彻底,不但起不到监督作用,反而会遭到社会的种种质疑。”
[公开流程]
每年市两会期间,市财政部门批复各市级部门预算,并通过人大审议。而市财政局每年所作的《关于佛山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多在八九月完成,再经人大批准后批复部门决算
20个工作日内,各市直单位需公开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总额和分项金额,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公开支出情况
“三公”应在市政府网站和本部门网站上同时向社会公开,没有部门网站的,还应通过公共查阅室、信息公告栏或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
面对社会疑问,各部门主动做好宣传解释
市纪委监察局督导问责,市审计局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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