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全面推进我省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培育、建设工作,甘肃省商务厅联合省科技厅于昨日正式下发《关于建设甘肃省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的指导意见》,明确全省将重点发展新材料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新能源装备产业、装备制造产业、化工产业和现代农业等六大产业,力争到2015年,建设国家级创新基地2-3个,省级创新基地8-10个,覆盖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光机电一体化、现代农业等多个领域。
根据各地条件不同,所依托的载体不同,建设创新基地可采取四种建设模式:一是产业园区模式。依托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等经济园区;二是行业龙头企业模式。依托省内排名前列、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行业龙头企业;三是区域经济发展模式。依托市、县、区内由中小企业集群形成的特色产业链;四是高校、科研院所模式。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及所属开放型骨干企业。
《意见》提出,力争到2015年实现五大目标:一是力争建设国家级创新基地2-3个,省级创新基地8-10个。覆盖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光机电一体化、现代农业等多个领域;二是力争创新基地产品年出口额达到全省自营出口额的30%以上,骨干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出口达到20%以上;三是创新基地内骨干企业研发投入达到或超过销售收入的2.5%,形成市场导向、政府推动、企业为主的技术创新体系;四是使基地逐步培育成为我省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基地,成为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地,成为贸易与科技和产业有机结合的示范窗口;五是基础配套设施进一步改善,创新技术服务体系、国际市场准入服务体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政策促进体系等更加完善。
《意见》明确,创新基地企业可优先申请支持外贸发展的相关资金和科技兴贸等专项扶持政策。优先推荐相关产业项目申报国家和省级各类科技、贸易项目计划,积极为企业争取政策和资金。鼓励创新基地企业参加境外展览会、国际市场考察、境外投(议)标项目,开展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商标注册,扩大国际市场宣传,并优先给予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支持。对创新基地建设及其企业技术研发、进出口业务,开展重点指导帮助,拟定服务措施,确保在通关、检验检疫、外管、税务、金融等方面落实各类便利化政策。各市州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配套扶持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