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乐居讯(编辑 周璇)城中村改造是每个城市发展的必经之路。太原市政府也把城中村改造作为城市发展规划很重要的一步。
太原市目前共有154个城中村。2003年,太原市启动城中村改造工作,2008年出台了首个关于城中村改造的管理办法。截至2012年底,共拆除旧村建筑面积约399万平方米,其中10个村实现了整村拆除。2013年,太原市加快了城中村改造的步伐——
城中村改造
2013年2月20日,太原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耿彦波主持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他要求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要坚守底线,不能降低标准,要让改造后的城中村成为城市新的亮点。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必须坚持整村拆迁,不留死角,做到依法、快速、有序推进。
3月7日,太原市政府随即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的若干意见》,就拆迁补偿安置、利益分配计算及改造模式确定、规划控制及优惠政策作出明确规定。
关于拆迁:城中村拆除当年启动当年拆完
2013年,太原市将按照“政府主导、规划引领、整村拆除、安置优先”的原则,继续扎实推进城中村改造。凡列为整村拆除的村,一旦启动拆迁,当年必须拆完。
太原市住建委主任王忠表示,今年太原市城中村改造,每个城区必须完成涉及路网建设、重点区域建设的3—5个城中村整村拆除工作任务。具体改造村由各区提出,凡列为整村拆除的村,必须制定拆迁方案并明确时间,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一旦启动拆迁,当年必须拆完。目前,太原市100多个城中村已完成了基础数据备案文本登记的收集,形成了规范化、程序化的档案管理模式,联合太原市测绘院建立了城中村改造基础信息系统,为城中村改造的管理与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将加大对城中村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凡违反规划建设和设计水平低的建筑,坚决予以拆除,以保证城中村改造规划的顺利实施。
关于补偿: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相结合
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采取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宅基地上的房屋原则上实行产权置换;非宅基地上的房屋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
房屋产权置换,合法宅基地上二层及二层以下建筑,按建筑面积拆一还一的标准进行置换(建筑面积以国家认定的专业测绘部门实测结果为准);2007年5月31日转户前,城中村有宅基地的在册户籍村民,每个村民安置建筑面积不低于70平方米;2007年5月31日以后新增人口安置建筑面积,由各区政府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确定。
货币补贴具体规定为:2012年1月1日前,合法宅基地上二层及二层以下建筑为合法建筑,三层以上为违法建筑。考虑到历史因素,三层、四 层、五层,分别按2007年建安成本价(每平方米800元)的90%、70%、40%给予货币补贴。六层及六层以上不予补贴;2012年1月1日后新建的三层及三层以上部分不予补贴。不执行此规定者,依法拆除。
其他建筑补偿为: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其他建筑,有合法手续的,按建安成本价予以补偿。
此外,搬迁、过渡费:搬迁费按每户两次、每次1000元标准支付。过渡费按每户1200元/月标准支付。附属物及其他补偿标准按每平方米300元予以补偿。
城中村改造村民可享多重优惠
太原市政府要求,城中村改造完成后,原村民依法享有集体收益分配;按规定纳入城镇居民医疗和城镇居民养老等保险体系。达不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按照规定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中村改造项目全部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享受国家、省、市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
在收费减免方面,用于安置村民的住宅项目,免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消防设施配套费、园林配套绿化工程建设资金、中小学建设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用于发展经济的项目,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外,其余6项费用免收。
2013年是太原市城中村改造启动以来项目集中供应年份,城中村改造项目不仅对于城市规划有着很大影响,对于太原新建商品房市场的影响也将会集中显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