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房产档案并未刻意“严管”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郭文杰 陈惠婷
2013-03-05
提要:  昨日,佛山将对房产档案实施“严管”的消息受到了市民的较大关注。不过,佛山市档案局表示,佛山并未出台相关的“严管”文件,一切按照国家规定管理。市住建局也表示,佛山并无刻意的严格的规定,但房产档案是公民隐私,按国家规定需予以保护。&...

  昨日,佛山将对房产档案实施“严管”的消息受到了市民的较大关注。不过,佛山市档案局表示,佛山并未出台相关的“严管”文件,一切按照国家规定管理。市住建局也表示,佛山并无刻意的严格的规定,但房产档案是公民隐私,按国家规定需予以保护。

  房产档案暂未移交档案局

  昨日,佛山将严管房产档案,禁止恶意“查房”的消息引起了市民和网友们的纷纷讨论。一些市民表示赞成,认为这样可以保护个人隐私,但也有人认为,这将为官员腐败提供保护屏障。对此,市档案局表示,佛山并无出台相关文件规定“严管”。“房产档案并不在档案局,而是在住建局下的房地产交易中心”,佛山市档案局副局长唐卫解释说,房产档案不归档案局管。

  据介绍,档案馆目前入馆的档案,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管理,涉及到个人信息的比较少,主要是婚姻档案和公证档案等,只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就能查询。唐卫介绍,接下来,将按照相关条例,对入馆的档案进行进一步鉴定、梳理,“不是严管,而是按照规定来,该开放就开放,该保密就保密”。他介绍说,按照计划,以后可能将房产档案移交到档案局,归入民生档案类别,但啥时候移交,现在还没有时间表。

 2007年已有相关规定

  而市住建局房产科相关负责人表示,2007年1月1日,建设部颁布了《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明确了查询程序、查询条件、查询对象等问题;2012年6月1日颁布实施的国家行业标准《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也对如何规范利用房屋登记资料进行了明确规定。“目前佛山对于房产档案的管理主要就是按照这两份文件的规定,并没有自己出台更严格的规定,而且我们也没有这个权力出台。”

  自去年“房叔”、“房妹”的事情相继曝光后,房产信息查询一度引发不少市民议论,不少城市也加强了对于住房档案的管理,北京、南京等多个城市表示,除本人、公检法、住房保障部门、律师等通过一定程序可以查询外,其他情形“一律严禁‘以人查房’”。

  市住建局房产科负责人表示,严禁“以人查房”的规定并非是因“房叔”等事而出台的新规定,“一些城市也只是将国家原有规定重申了一下,并无制定新规。”

 [谁能查房]

  即使是直系亲属也不可查看

  那么,普通市民查看房产档案时需走哪些程序,他人能否看到自己的房产档案呢?该负责人介绍,房子产权所有者持身份证等证件至档案馆或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即可查看。若自己不方便查看,可出示合法的委托书委托别人查看。在购买房产时,卖方为了卖房可以将自己的房产信息提供给买方看。但在卖方不知晓的情况下,买方只能凭身份证查看到房屋登记簿中该住房的一些面积、楼层等基本信息。此外,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批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证券监管等部门可以凭有关证明材料对房产情况进行查询。“除此之外,你的房产档案是严格保密的,即使是直系亲属也不可查看,除非受你的委托。”

  该负责人表示,房产档案属个人隐私,按国家规定确实需要予以保护。“这并非意味着保护贪官,只是在保护个人隐私和反腐之间平衡的结果。‘房叔’、‘房妹’之事虽然对反腐起到一定作用,但获得房产档案的方式是不合法的。”

新浪地产微信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