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地城镇化不是所有的农民都要转移到城里,就地城镇化的“海盐样本”要把城市建设得像城市,把农村建设得像农村,唯其如此,才能体现城市与农村的互补性与专业性。而海盐在探索就地城镇化的道路上,注重制度创新,通过土地流转、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建立农村劳务合作社等举措,让海盐农村更加宜居宜业宜游。
土地流转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走进海盐县土地流转和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大屏幕上滚动着全县各地汇集起来的土地流转信息,流出方、流入方、流出面积、适合发展项目、价格、年限等内容一应俱全。
2009年,海盐领浙江之先建立了县、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海盐县农村土地流转和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促进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范化,帮助农民获得更多的土地财产性收益。
自土地流转三级服务网络建立以来,海盐通过政策引导,倡导通过委托流转与组建土地专业合作社的形式进行流转,实现规模流转,提高土地流转价值。“目前,全县土地流转工作已经呈现自发流转向委托流转、零星流转向规模流转、短期流转向长期流转转变的良好局面,为家庭农场发展腾出了大量空间。”县农经局副局长张志炎介绍说。
土地流转的有序发展加快推进了农村“两新”建设,全面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也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来源,积极促进了经营主体的发展。
产权改革
解除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
“2002年合作社成立之初,只领到716.5元的分红,而现在已经涨到2000元。”武原街道东门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顾其明说,“以前就怕进了城,集体资产没了份,自从拿到股权证以后,心里就踏实了,每到年底就盼着分红,现在人人都关心集体资产的运行情况,盼着企业越做越大。”
近年来,海盐始终坚持“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确权登记为基础,以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产权交易流转机制为重点,不断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围绕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屋产权,加快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在总结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大力实施村级集体资产产权改革,努力做到有效配置各类要素资源,合理利用和开发资源,正确处理消费和积累、分配和发展之间的关系,促进股份经济合作社稳定健康发展,努力提高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比例,让农民能持续享受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成果。目前,全县已有95个行政村(社区)实行了股份制改革,占全县行政村(社区)的90%以上。
劳务合作社提高农民就业能力
农民转变为居民遇到的最大问题之一,就是缺乏技能,难以就业。特别是目前,50岁以上的农民在农村中占据相当比例。这部分人普遍缺乏一技之长,对土地的依赖性也较强,如果不能妥善安置,将成为土地流转的阻力和农村的不稳定因素。
对此,海盐搭建农村劳务合作平台,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统一开展劳务登记、培训、管理、劳务分配和发送,让这些农民主要在居住地附近的工业园区从事二、三产业,既增加了他们的收入,也解决了周边地区企业和种养大户的用工问题。截至2013年10月底,全县共成立农村劳务合作社35家,吸纳农村闲置劳动力4900多人。
百步镇得胜村农村劳务合作社是嘉兴市首家农村劳务合作社。得胜村党总支书记钟雪根介绍,得胜村成立劳务合作社的重要目的,就是为了打消年龄较大农民进城的顾虑。合作社于2011年7月11日正式挂牌,首批吸收社员206人,至今合作社已与多家企业订立劳务派遣合同,共派遣劳务百余人,农户获得劳务收入200余万元,为整个嘉兴市建立农村劳务合作社树立了典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