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为深入推进“幸福家庭”工程,进一步提高人口素质,提升家庭幸福指数,推动“幸福城区”建设,城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幸福家庭”评选活动。  城区范围内结婚5年以上的所有家庭,包括在城区创业、...
为深入推进“幸福家庭”工程,进一步提高人口素质,提升家庭幸福指数,推动“幸福城区”建设,城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幸福家庭”评选活动。
城区范围内结婚5年以上的所有家庭,包括在城区创业、务工、居住一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家庭都可以参加评选,评选标准包括婚育文明、生 活健康、和睦守信、善育重教、勤劳致富、奉献社会等方面。按照属地管理、逐级推荐和自主参与的原则,由镇(办)对基层报送的候选家庭进行认真筛选;城区人 口计生局、计生协等部门组成评审团,对候选幸福家庭进行评选并公示。公示结束后,由评委会对拟表彰的幸福家庭进行审定,最后评选出25个具有代表性的“幸 福家庭”进行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