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本报讯(记者何兵)为进一步加强建筑业税收源泉控管和过程监控,实现应收尽收,促进税收增长,自2013年1月1日起,苏州地税将委托市住建局代征苏州市区(不含工业园区)建筑项目相关税收。记者昨日从苏州地税局获悉,此次代征后,税收级次维持不变。
苏州地税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代征包括姑苏区、高新区、吴...
本报讯(记者 何兵)为进一步加强建筑业税收源泉控管和过程监控,实现应收尽收,促进税收增长,自2013年1月1日起,苏州地税将委托市住建局代征苏州市区(不含工业园区)建筑项目相关税收。记者昨日从苏州地税局获悉,此次代征后,税收级次维持不变。
苏州地税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代征包括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的建筑项目相关税收,委托代征的办税大厅设置在苏州市房产大厦(锦帆路55号)。本月底前,苏州地税及市住建局的各项筹备工作将逐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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