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印发《自然村(25户以上)通水泥路建设规划(2013-2020年)》,全面启动25户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根据规划,到2016年,将率先完成38个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县自然村(25户以上)通水泥路建设任务,到2020年底,全省自然村(25户以上)基本建成水泥路。
优先原中央苏区特困县率先通畅自然村
记者从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为适应通自然村公路建设需求量逐年增加,江西对全省通自然村公路的专项摸底调查工作,2013年6~8月采集了全省未通畅自然村点状信息及通自然村公路的线位信息,较准确摸清了到2012年底全省自然村通公路的现状。
据了解,江西虽已实现了100%乡镇和行政村通水泥(油)路,但全省自然村通畅率低,存在公路技术等级低、抗灾能力弱、安全隐患多等诸多因素。由于自然地理等多种原因,迄今为止,江西尤其是38个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经济发展仍然滞后。
为此,当前加快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不仅是农村交通发展的客观需要,而且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这一背景下,江西率先出台了25户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规划。并优先安排38个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县和特困片区县25户以上自然村通村水泥路建设。
根据规划,到2016年底,江西率先完成38年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县自然村(25户以上)通水泥路建设任务。2020年底前,力争建成6.87万公里自然村进村外接公路,使全省8万多个25户以上人口自然村近1500万老百姓走上水泥路。
根据测算,到2020年底,江西25户以上人口行政村通自然村水泥路建设规模6.87万公里,建设总投资164亿元。
补助资金来源于省、市、县各级财政
“一方面,要开源,多方筹措渠道资金”,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自然村(25户以上)通水泥路建设资金筹措实行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省市扶持、群众“一事一议”投工投劳相结合,补助资金来源于省、市、县各级财政,并鼓励社会捐资、企业或个人赞助支持通自然村建设。具体补助标准为省级补助8万元/公里,设区市、县(市、区)各补助2万元/公里,村内道路按照人均200元给予省级补助。
同时,江西交通部门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相关支持政策,整合各类资金,落实有关土地、林地、砂石材料等资源使用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更要节流,千方百计降低成本。在实施中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为此,江西将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在形成科学、合理的农村公路网络的前提下,坚持以原路改造为,并在建设中兼顾建设与养护、建设与管理、建设与运输协调发展,以降低投资成本,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鼓励群众参与实行“七公开”
据悉,为按质按量按时完成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任务,江西鼓励群众参与建设、管理,加强建设资金使用监督,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实行七公开:年度建设计划公开、建设资金补助政策公开、招标过程公开、施工过程管理公开、质量监督公开、建设资金使用公开、竣(交)工验收公开,将公开作为必须履行的职责、必须执行的程序。
同时,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出台《江西省通自然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强化市、县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进一步规范建设管理行为,加强建设过程监督和质量监管,促进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