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还将给地方政府“自由度”  在遭遇到巨大的“舆论反弹”之后,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国家税务总局(下称“国税总局”)已经着手制定包括&ldq...
还将给地方政府“自由度”
在遭遇到巨大的“舆论反弹”之后,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国家税务总局(下称“国税总局”)已经着手制定包括“保护刚性需求”在内的国五条执行细则(下称“17号文”)的落实方案。目前,有关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
记者了解到,除保留了居住满5年且为唯一自住房产出售免征个税的“优惠政策”外,还有望包括按照售价、面积、购买年限等要素划定保护线,区别性征收售房个税的“空间”。中央部门对此只做原则性规定,地方政府将制定具体的实施征收技术方案。
此前,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17号文的方式,下发了新国五条的执行细则,除要求统一实施限购、扩大限购范围外,还要求依法对个人转让住房所得征收20%个人所得税。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税虽然并非“新政”,但还是引发“误伤刚性需求”的舆论反弹。
财政部、住建部、国税总局等已经意识到了这一问题,并已经在全国两会期间,召集有关部门参加会议,研究“如何解释国办发17号文”的问题,其中,如何在征收售房所得个税过程中,保护合理刚性需求的问题,是焦点之一。
经过多次磋商,财政部、住建部、国税总局已经基本取得共识,即除了继续执行2006年下发的“个人住房满5年且为唯一住房的转让所得免征个税”优惠政策之外,还有望为市场中的刚性需求预留一定空间,方式有可能是通过住房面积、售价等因素综合划线,有针对性地区别实施征收政策,具体办法由地方政府制定。
目前,有关方案已经上报。但其最终公布的方式,尚存在变数。据《中国经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