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一圈三群”规划初具规模,全省新型城镇化构架基本敲定。太原都市区和都市圈,晋北、晋南、晋东南城镇群,在山西版图上如一个行走的人,头朝京津、手牵东西、脚连关中与中原,胸襟广博,迈步前行。如此描述城镇化规划,科学严谨又颇具文学意味,令人振奋又充满希望。至去年底,我省已完成6项区域性规划,包括之前完成的100个重点镇规划,城镇化规划在省域层面实现全覆盖。
实践层面同样精彩纷呈。全国高速公路总里程跨入全国前5名,“三纵十一横十一环”高速公路网加速推进;社会养老保险城乡统筹,医疗保险省内全覆盖,保障体系初步形成……保障统筹为城镇化稳步推进奠定了基础。市县两级城镇化成效也已显现,太榆同城化取得新进展,介孝汾城镇组群开发、长治1 5城镇群抱团发展……各地瞄准城镇扩容提质,旧城改造与新城建设齐头并进。目前,全省已有5个市城镇化率超过50%,市域间城镇化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
从轮廓勾勒到脏腑配置,从蓝图规划到付诸实践,这个“人”不仅立起来了,而且走起来了。去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51.26%,在全国的位次由17位上升到16位。这成为我省城镇化的一个标志性节点,以城市型社会为主导的发展时代来临,山西城镇化进入加速期、关键期。
突破可圈可点,成就可喜可贺。但反观自身,环顾左右,山西还有不得不承认的差距。城镇化率还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知耻方能后勇;土地城镇化畸重,人还没有成为城镇化的重心;城镇化、工业化水平双低,而且二者关系尚未理顺;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力量薄弱,还难以担当农业现代化大任……在这个节点上,加速新型城镇化面临着诸多梗阻。进入加速期、关键期,城镇化如何继续推进,山西必须静心思量,唯此步履才能更加稳健。
城镇化与现代农业
——现代农业步履维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量质欠佳。“三农”问题得以解决,新型城镇化才无掣肘之忧
富余劳动力转移是农村人口成规模向城市流动的最早形式。在政府主导、政策推动下,我省已经有500万左右农民转型为农民工。起初以提高农民收入为目的的主观动因,产生了人口向城市聚集的客观效应。尽管无心插柳,却与城镇化异曲同工,可见是经济发展规律使然。
在大规模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背景下,2012年全省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跃至3175.5元,总收入中占比近一半,增幅达到18.3%。与此相比,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为2334.4元,总收入中占比36.7%,增幅仅为9%。无论占比还是增幅,曾居主导地位的家庭经营收入已经被务工收入甩在身后,收入单级趋势愈发明显。这种差异反映出,农村生产力或者说现代农业还不能完全支撑起农村经济,城镇化推进还有后顾之忧。
近几年出现的农村土地撂荒、“空心化”等等负面效果,体现的是我省农业现代化与城镇化不同步的深层矛盾。仍以传统家庭为主、细碎化的经营模式,使农村生产要素效率低下,也使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失去可持续性。城镇化必须考虑:未来怎样种地?又靠谁来种地?
解决之道在政学两界已达成共识: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近几年,我省各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长足发展,合作社数量甚至位列全国三甲,但他们依然难担大任。合作社有组织无合作,形式大于内容,更有挂羊头卖狗肉者夹杂其中;专业大户规模不大、数量不多,土地流转令其头疼;家庭农场略具雏形,没有针对性政策,也没有成功的范式可加以推行。改善这些状态,我省依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需要指出的是,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不是放弃家庭这个主体,相反是对这个主体的加强。不仅现有体制要求如此,也是世界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各国成功的农业生产模式无不以农户为主,只是规模大小不同、集约化程度有别而已。城镇化对我省农业的要求是,将土地等要素交由更少的、更专业的农户或农户联合体去经营。
个别地方也有另一种急于求成的倾向,即农村生产方式未变,主导产业未立,而农民生活方式先变。行政推动农民上楼、“无中生有”打造新城镇等都属此类,这在一些地方已经造成农民新的负担和新的农村矛盾。防止“剑走偏锋”,切勿忘记以产业聚集、项目建设为核心。可喜的是,我省正在推进的100个重点小城镇建设,已经体现出较为完善的产业思维,未来更多以农业产业为支撑的小城镇样本或将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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