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下月起集中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来源:太原新闻网
2013-10-26
提要:  欠薪企业市场准入等将受限制  昨日从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工作会议获悉,11月1日起,我市将集中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对于在明年1月15日前未能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筑领域用工企业,将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

  欠薪企业市场准入等将受限制

  昨日从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工作会议获悉,11月1日起,我市将集中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对于在明年1月15日前未能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筑领域用工企业,将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

  我市要求,各用工单位特别是建设领域及中小型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企业,要主动承担起清偿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因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因工程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责任。对于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进度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本级政府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工资。

  我市将对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企业,暂停其参加新项目的投标资格,并给予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等处罚。属于外省、市企业的,取消其入并承包工程资格,并通报企业所在地政府采取严厉措施责令其支付,记入企业诚信“黑名单”。对非建设领域用工单位,依法暂停其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昨日,我市公布了一批举报投诉电话,其中市人社局为:12333、4030856,市住建委:3332796,市城管委:304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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