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5户家庭获廉租房保障资格

来源:威海新闻网-威海晚报
2013-03-28
提要:  威海新闻网讯(记者周娟娟)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2013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和复核工作,从去年10月1日起,经过相关部门的受理、初审、复审、集中审核并进行了网上公示,目前市区已有425户基本符合条件的家庭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其中,高区199户,环翠区2...

  威海新闻网讯(记者 周娟娟)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2013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和复核工作,从去年10月1日起,经过相关部门的受理、初审、复审、集中审核并进行了网上公示,目前市区已有425户基本符合条件的家庭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其中,高区199户,环翠区226户,经区的资格审核仍在进行当中。

  家住高区的田先生属于低收入家庭,取得了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有了这份补贴,我们租房客的生活能够轻松很多。”田先生说。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和复核工作启动以来,符合申请条件的低保、低收入家庭纷纷将申请材料申报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申请租住市、区政府建设的廉租房,或者申请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013年度市区能够提供的廉租住房为256套,2013年度的补贴标准与2012年度一样,低收入家庭每户每年3600元,低保家庭每户每年4800元。

  该负责人介绍,对符合申请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困难家庭,坚持本人自愿原则,可以选择住房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每个家庭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如果放弃申购经济适用房,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可到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取回低收入家庭证明材料,到所在居委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由于经区个别申报家庭不符合申请廉租住房的条件,有关部门正在对其申报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目前还没有进行公示。”这名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2013年度市、区认定低收入家庭的年收入线由人均17788元调整到22904元。市区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收入标准相同,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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