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最高补偿19800元/m2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成小珍
2013-12-25
提要:  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荔湾区分局发布公告,就《广州市轨道交通八号线北延线荔湾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征(借)地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记者了解到,住宅房屋的补偿标准加上相关奖励,最高可达19800元/平方米。  产权调换...

  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荔湾区分局发布公告,就《广州市轨道交通八号线北延线荔湾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征(借)地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记者了解到,住宅房屋的补偿标准加上相关奖励,最高可达19800元/平方米。

  产权调换房源为西湾路安置房

  广州市轨道交通八号线北延线(以下简称八号线北延线),是市政府为解决同德围地区交通问题而实施的市政重点项目。八号线北延线在荔湾区全长4.25公里,共设文化公园、华林寺、陈家祠、彩虹桥、西村5个站点,涉及征(借)地及房屋征收工作的有华林寺、陈家祠、彩虹桥、西村4个站。

  上述《补偿方案》指出,征收房屋补偿安置方式有三种:住宅房屋的征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非住宅房屋的征收,实行货币补偿。直管房的征收按市国土房管局批复意见进行补偿安置。

  本次住宅房屋产权调换的安置房源为西湾路安置房项目地块,该地块计划在2015年12月底前交付使用。

 公厕停车场按评估价给补偿

  《补偿方案》给出了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指导价:

  住宅房屋的补偿标准分三类:框架结构(A)房屋:13200元/平方米;混合结构(B)房屋:128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C、D)房屋:12400元/平方米;天井、余地:3750元/平方米。

  商业用房补偿标准(产权证记载用途为商业,也有不同标准),其中,马路面首层:118000元/平方米(含广雅后街);内街首层:59000元/平方米;二层:48000元/平方米;三层及以上:32000元/平方米。

  另外,办公、厂房补偿标准按16000元/平方米补偿。征地范围内的公厕、停车场的补偿,将委托或摇珠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给予补偿。

  选择货币补偿按面积有奖励

  据了解,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面积(含视同合法产权面积)5000元/平方米给予征收奖励(若被征收人在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合计征收奖励少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给予奖励)。

  在规定的征收期限内,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按期搬迁移交房屋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面积给予搬迁时限奖励。如在补偿方案公布后60天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住宅按1600元/平方米;商业按4800元/平方米奖励,办公厂房按2400元/平方米奖励。

  记者算了一下,如果加上以上两项奖励,住宅房屋的补偿标准最高可达19800元/平方米。

  被征收人属于住房困难户,且被征收住宅房屋合法产权的建筑面积小于40平方米,可持有关资料向征收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后,按40平方米给予补偿安置。

 反馈渠道

  市民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14年1月23日前,反馈到荔湾区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联系人:冼振宇

  电话:81056851

  8101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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