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最低工资调整为每月1140元

来源:华西都市报
2013-07-02
提要:  华西城市读本讯(记者宦小淮)“自贡市最低工资调整为每月114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每小时12.1元。”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自贡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从2013年...

  华西城市读本讯(记者 宦小淮)“自贡市最低工资调整为每月114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每小时12.1元。”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自贡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从2013年7月1日起,自贡市将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经自贡市人民政府同意,从2013年7月1日起,自贡市行政区域内的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荣县、富顺县最低工资标准从每月960元上调为1140元(每日52.4元),上调幅度为18.75%;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每小时12.1元。此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这是我市自1995年以来,第12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自贡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介绍,最低工资标准从2012年1月调整以来,至今已经执行18个月了。
同步播报
华西城市读本讯(实习记者 刘橙丹)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宜宾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宜宾市翠屏区从每月960元上调至1140元,南溪区从每月880元上调至1140元,其余各县从每月880元上调至107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翠屏区从每小时10元上调至12.1元,南溪区从每小时9.3元上调至12.1元,其余各县从每小时9.3元上调至11.1元。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翠屏区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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