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绿改车位出租 沧州市一小区业主质疑物业侵权

来源:长城网
作者:韩泽祥
2013-09-18
提要:  “已经好多天了,物业公司将小区内的绿地铲除后砌上了地砖,变成停车位后再向业主们高价出租。尽管我们多次向城管、园林等有关部门举报,但一直没有人管。”9月15日,家住沧州市运河小区的魏先生致电本报。业主们认为,小区的公共部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在未征...


  “已经好多天了,物业公司将小区内的绿地铲除后砌上了地砖,变成停车位后再向业主们高价出租。尽管我们多次向城管、园林等有关部门举报,但一直没有人管。”9月15日,家住沧州市运河小区的魏先生致电本报。业主们认为,小区的公共部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在未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改停车位高价出租的行为侵犯了全体业主的权利。

  现场:绿地被毁变身停车位

  9月15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沧州市九河西路的运河小区了解情况。从小区北门进去后,记者看到2号楼至5号楼之间的绿地仍旧保持着原来的样子,小区主路西侧8号楼至11号楼之间的绿地已被铲除,砌上了地砖。“这里原来都是绿地,物业公司前不久大动土木把绿地全部毁掉,改成了停车位。”一位业主愤愤不平地说。

  在几名业主的指引下,记者来到8号楼前的空地,发现地面已被红色的方形地砖覆盖,黄色地砖作为界限划分出了一个个停车位,停车位上还安装上了黄黑相间的地锁,并标记上了阿拉伯数字。“这些地砖都是新砌的,你从颜色上就可以辨别出来。”一位业主指着颜色迥异的新旧地砖接茬处向记者证实自己的说法。

  居民:怀疑物业为了赚钱

  大多数业主本来就对物业公司毁坏绿地的行为不满,更让居民们难以接受的是,物业公司还要向有车业主收取租金。运河小区业主王女士向记者透露,她原以为物业公司开辟出来的车位是无偿供广大业主停车使用的,没想到物业公司却向业主们收费。“9月13日,我接到物业公司的通知,说将刚划出来的车位向有车的业主出租,租金为每年600元,一次最少交3年的钱,也就是最少交1800元的租金。这不是圈地收费吗,简直太坑人了!”

  居民认为,绿地本来就是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无权擅自施工改造,因此物业公司的做法已经触犯了业主们的合法利益。

  物业:毁绿是为解决停车难

  9月15日下午,记者辗转联系到了运河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苗主任。据苗主任介绍,运河小区一直都是随意停放私家车,给居民出行带来了很多不便,很多业主因进出困难产生过纠纷。加之小区绿地疏于管理大多荒芜,从去年开始很多业主要求将绿地改成停车位向外出租。苗主任承认改造小区绿地没有向政府主管部门报批,“但这是很多业主的呼声,我们是顺应业主要求改造的”。

  苗主任说,绿地改造成停车位,物业公司需要购买地砖、地锁以及雇人等前期投入,随后,物业公司还得增加小区保安、监控等相关人员,势必增加物业管理方面的成本,因此向该小区需要停车位的业主按一个车位一年600元收取租赁费用,一次最少交3年的租金即1800元。对于业主“绿地属于公共部位,应属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无权收费”的质疑,苗主任称,沧州市区大多数小区都是这么操作的,收费也多为每年600元,因此,他们也按惯例执行。 根据《物权法》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绿地等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此,无论是小区内道路还是其他公共用地,改造成停车位、设置车位锁都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然后再经过产权人(包括共有权人)的许可方可执行,而出租车位的收益自然应归全体业主所有。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当前杭州、宁波等地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实行的“土地换股权”模式,未来有望得到推广。专家认为,该模式有助于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效率提高,并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有效维护农民权益。

  5—6月,国土资源部曾针对“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开展调研。根据地方媒体披露的信息,调研范围包括北京、上海、合肥、芜湖、南阳等地。 调研内容主要是通过数据和实例了解当地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情况,摸清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和土地权利登记现状,并对土地流转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等问题 进行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6月24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和副部长王世元在杭州调研时指出,留用地制度(“土地换股权”为该项制度的重要方面)是杭州市保障失地农民权 益、反哺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既有效推进了征地工作,又持续保障了失地农民权益,杭州市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完善,为征地制度改革探索出一 条新路子来。

  “土地换股权”模式的实质在于,在农村土地流转和村办企业建设的过程中,农民可以将土地承包权作为资产入股,并享受分红。该模式最早在上世纪 90年代出现,浙江杭州、宁波等城市较早进行尝试,另有不少城市也在试水,且近几年有不断扩围之势。今年9月,福建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 意见》,打开“股权换土地”的大门。尽管该模式在具体操作中的细节尚待完善,但不少专家认为此举有推广价值。

  业内人士认为,在不突破现有制度框架前提下,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有望加快。一些地方相对成熟的尝试有望得到政策支持。另外,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工作有望在11月前完成,有助该项制度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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