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与石家庄市司法局联合创立的“百人法律服务团”举行了第41期接听读者热线活动。河北建兴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张志良律师和河北新业律师事务所的王晓娟律师做客本报热线,就房屋产权、购房争议、房产买卖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为读者们答疑解惑。
■王晓娟
■张志良
■ 交房时户型变更 我该如何维权?
■读者刘女士:两年前我买了一套期房,同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交房后发现,房子不仅户型变了,面积还小了近10平方米。交房前也没接到开发商的任何通知。这种情况,我该如何维权?
■河北新业律师事务所王晓娟律师:户型发生变化,属于规划设计的重大变更,开发商应履行通知义务。被通知后,购房者有权选择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若开发商未 履行通知义务,购房者有权拒收房屋并要求解除合同,让开发商赔偿损失。面积缩水的问题应该依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 理,如果小于3%时开发商退还您的购房款,超过总面积3%时,您有权解除合同。
■ 房子漏水影响收房 损失谁来赔?
■读者姜先生:我购买的房子在收房的时发现漏水,所以我当时没有收房。开发商也对此进行了多次维修,但漏水问题还是没有解决。请问我可以主张哪些损失,谁来承担损失呢?
■河北新业律师事务所王晓娟律师:根据《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您首先可以主张租金 损失,租金损失标准按照房屋主管部门或者有资格的评估机构公布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标准确定;其次,关于房屋的质量问题,您可以要求开发商继续维修,或 者自己维修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关费用。
■ 因信贷政策放弃购房 定金能退吗?
■读者高先生:我年前通过中介在外地买了一套二手房,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还交了5万元定金。本来我计划通过公积金贷款,但是办理时得知,由于政策的变化,最多只能贷到12万元。迫于购房压力太大,我就不想买了。可是,我的定金能退吗?
■河北建兴人和律师事务所张志良律师:这个首先要看你们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有关于无法办理贷款时如何处理的约定,就遵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根据相 关规定,因信贷政策变化,导致无履约能力的,可视为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已经签订合同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或者定金。但是,如 果是因为个人其他原因无法贷款的,购房者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根据您所说的情况,建议您可以和中介、房主进行解释说明并协商解决。
■文并摄/本报记者李媛
■场外法律支持:
王亚琼律师:13931133609
郭彦卫律师:13230151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