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开发商"惜售"地下车位 引发业主不满

来源:新浪地产
作者:和德
2015-12-18
提要:小区地下停车场还未启用■都市时报记者和德??■都市时报讯(记者和德)“我们小区属于回迁房,最近小区开发商贴出通知要求业主认购地下车位,但其中一些车位开发商却不售卖。”昨天上午,一回迁安置小区的业主张先生称,“而且之前宣传时说车位使用权限为70年,现在却变成了20年。”??该小区开发商回应:“小区共有...

小区地下停车场还未启用 ■ 都市时报记者 和德

??■ 都市时报讯(记者 和德)“我们小区属于回迁房,最近小区开发商贴出通知要求业主认购地下车位,但其中一些车位开发商却不售卖。”昨天上午,一回迁安置小区的业主张先生称,“而且之前宣传时说车位使用权限为70年,现在却变成了20年。”

??该小区开发商回应:“小区共有800多个车位,但小区业主最多能消化500多个车位,剩余的车位为了便于管理才没有出售。车位的使用年限是70年,并非20年。”

??昨天下午2点左右,该小区内道路上停了很多私家车,导致原本两车道的路面只能容纳一辆轿车通行。该小区的地下停车场还未启用,通往停车场的通道连灯光都没有,漆黑一片。

??“最近,小区开发商贴出通知要求业主认购地下车位,小区有800多个地下车位,现在住着230多户回迁户,车位肯定绰绰有余,我们还想着可以好好地选择,没想到其中一些车位开发商却不对我们售卖。”小区业主杨先生说。

??“而且之前宣传时,开发商称车位使用权限为70年,现在合同上却变成了20年,这明摆着就是欺骗我们。”张先生说。

??对此,小区开发商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小区属于回迁安置房,共有800多个车位,但小区业主最多能消化500多个车位。剩余的300多个车位,我们为了便于管理才没有出售。要是小区业主能将这些车位都买了,我们其实更愿意。”

??“因为小区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停车位,只能租赁,按照合同法规定租赁时最多只能租赁20年,我们才在合同内标明使用年限是20年,但是在合同中我们还追加了20年到期后购买者可以无偿使用的内容。”上述工作人员解释说,“因此停车位的使用年限还是70年,并非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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