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前購買商鋪被開發商占用至今,過去十年打了近20場官司,壹次次勝訴但至今未拿回房產……珠海88歲老人盧銀嬋的遭遇於今年1月經南都報道後引起廣泛關註,這壹綿延多年的案件昨日終於有了新進展。香洲法院負責具體執行該案的法官表示,暫定下周正式執行,為老人收回商鋪。
? 家屬:又過了半年為何仍未執行?
??1991年,珠海迎來第壹輪大開發熱潮,60多歲的盧銀嬋掏空晚年積蓄,並向親戚借錢以60多萬元的價格購買了新豐實業公司在拱北口岸旁昌盛路開發的新豐綜合樓壹樓壹間200余平米商鋪,指望通過商鋪出租養老。
?但付完款後,合同約定本該在1992年12月30日前交付的商鋪至今仍未交付。自2001年開始,盧銀嬋就開發商違約壹事向公安、法院等司法部門投訴,2006年案件正式進入司法程序,同年香洲區法院壹審判決新豐公司5日內將商鋪交付盧銀嬋,2012年法院終審維持原判,但時至今日,盧銀嬋仍未拿回商鋪。
??該案今年1月由南都報道後,執行該案的香洲區法院相關人士曾表示,2012年珠海中院終審將商鋪交給盧銀嬋的判決生效後,該院就開始執行,並稱1月27日測繪人員已經前往測繪,結果出來後將召集各方發表意見,最終確定面積和地方劃給盧銀嬋。
??“現在又過了半年,我們還是沒有拿到商鋪,”盧銀嬋的兒子黃先生昨日向南都記者抱怨,報道後,新豐公司又提出執行異議,說商鋪測繪面積有誤,結果又拖延了幾個月,前不久調查結束說測繪沒問題,本以為這次快執行了,沒想到這兩天接到電話說新豐公司再度提出異議。
??“我們實在筋疲力盡了,”黃先生說,自2006年以來,為了拿回商鋪母親至少打了十幾場官司,每次勝訴,但開發商不服,隨後又提出上訴或是執行異議,接下來是壹審、二審、再審,多年來案件壹直在司法程序裏兜圈子,其間本該屬於其母親的商鋪被新豐公司實際占用並出租,其母親買房20多年沒享受過壹分錢收益,多年來光租金收入預估就損失數百萬元。
??執行法官:被執行人提出異議被駁回
??針對當事人關於終審後,為何至今未能執行拿回商鋪的疑問,昨日上午10時30分許,南都記者陪同黃先生壹同來到負責本案執行的香洲區法院南灣法庭執行部門了解情況。執行法官證實,此前新豐公司確實就被執行的商鋪測繪面積提出異議,由於新豐公司是被執行人,提出異議是法律賦予的權利,但經調查後已被駁回,而近期,新豐公司又向廣東省高院就涉案房產提出再審。
??據了解,2012年5月,珠海市中院終審認定盧銀嬋享有涉案商鋪後,新豐公司去年曾以涉案房產已租賃給酒店使用,如法院強制收回,將侵犯酒店的權利為由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
??2014年10月,珠海市中院審理認定,新豐實業將涉案房產租賃給新豐酒店,但兩家公司法人均系黃麗儉,租賃時代表酒店簽約的呂克誌系黃麗儉的兒子,實際上是“自己和自己簽訂合同”,認定租賃合同無效。
??但新豐公司不服該裁定,已於近日提出再審,該案將擇日開庭。
??不過,法官表示,即將再審的案件涉及的是租賃權,並不影響盧銀嬋對商鋪所享有的物權,該院執行部門已暫定下周執行該案,將商鋪交給盧銀嬋,具體執行時間確定後將提前壹天通知當事人。
??“這次能執行就好,終於可以安心了,”黃先生說,希望早日結束這場馬拉松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