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活绿郡小区:开通暖气 须补缴8年热损费

来源: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2013-11-27
提要:  晨报热线85800100消息(记者诸文平)昨日,森活绿郡小区业主杨女士反映,小区上房9年,她今年才入住。日前她到物业缴暖气费时,被要求必须一次性补齐8年的暖气热损费。  业主:开通暖气被要求补缴热损费  杨女士告诉记者,虽然上房9年,但...

  晨报热线85800100消息(记者 诸文平)昨日,森活绿郡小区业主杨女士反映,小区上房9年,她今年才入住。日前她到物业缴暖气费时,被要求必须一次性补齐8年的暖气热损费。

 业主:开通暖气被要求补缴热损费

  杨女士告诉记者,虽然上房9年,但她今年才入住。11月24日,她到物业公司缴纳暖气费,工作人员查询资料后告知,按照她家的房屋面积,需要补缴8年的暖气热损费共计2000元。“我当时就提出质疑,首先,这9年我并未入住,没有使用暖气为何要收费?其次,根据我了解的情况,暖气热损费是近两年才提出来的,而且小区目前的物业公司是去年才换的,不应该牵扯以往年度,其是否有资格收取8年的热损费?”

  杨女士同时表示,物业公司要求她必须先补缴8年的热损费才收暖气费,她认为这是捆绑收费。

 物业:收费是按照文件要求

  森活绿郡小区物业公司杨主任表示,杨女士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该小区对于不入住的业主须收取暖气热损费。

  对于该费用是业委会要求收取的还是物业公司收取的问题,杨主任表示,是按照市物价局文件要求收取的,如果严格按照文件,必须要收取30%的热损费,但考虑到实际情况,物业公司只收取10%。

  物价局:热损费可以收,但不得捆绑

  针对杨女士反映的情况,市物价局昨日明确表示,热损费可以收取,但不得捆绑。

  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首先收取热损费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暖气比较特殊,和水、电不一样,不用暖气不代表不会受益。“暖气管道都会往外散热,如果有业主不用暖气,但他前后左右的业户都用了暖气,他家一样会暖和。”其次,暖气热损费如何收取,应该坚持协商原则,由业委会或物业和业主协商收取,收取的比例也根据协商确定。再次,虽然热损费可以收取,但绝对不能和暖气费捆绑收取。

  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物业公司将热损费和暖气费捆绑收取,业主可拨打市物价局12358热线举报,市物价局将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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