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将对出租房屋逐门逐户普查登记

来源:北国网-时代商报
2013-06-20
提要:  本报讯记者李越报道昨日,记者了解到,沈阳市综治办、房产局、公安局联合印发了《沈阳市集中开展出租房屋及流动(寄住)人口规范化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将在沈阳全市范围内,进行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规范化采集并全面录入。根据规定,在沈阳出租房屋需到房产部门进行登记备案。这有助于管理部门...

  本报讯 记者李越报道 昨日,记者了解到,沈阳市综治办、房产局、公安局联合印发了《沈阳市集中开展出租房屋及流动(寄住)人口规范化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将在沈阳全市范围内,进行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规范化采集并全面录入。根据规定,在沈阳出租房屋需到房产部门进行登记备案。这有助于管理部门掌握租赁双方的信息,也有利于对流动人口的管理。 在登记备案时,需要缴纳相关费用,其中住房租赁手续费每套80元,非住宅房屋租赁手续费按指导租金的1%计收,由租赁双方各承担50%。据了解,沈阳市房产局将进一步完善全市的出租房屋信息化管理系统,制定出租房屋规范化信息采集表,汇总整理各区、县(市)上报的出租房屋规范化信息,并将对沈阳全市范围内的出租房屋进行逐门逐户普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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