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签订购房协议 卖房人迟迟不愿过户怎么办

来源:淮海网
2013-10-30
提要:  市民王先生住在卧牛工人南村,八年前,他买下了自家楼上的房子,签了协议、付了全款,可八年后,这套房子却还没过户到王先生名下,这是怎么回事呢?  王先生:当时为什么要买这个房子,因为我在楼下,楼上一用厕所楼下就臭,我就想把这个房子买下来。 &emsp...

  市民王先生住在卧牛工人南村,八年前,他买下了自家楼上的房子,签了协议、付了全款,可八年后,这套房子却还没过户到王先生名下,这是怎么回事呢?

  王先生:当时为什么要买这个房子,因为我在楼下,楼上一用厕所楼下就臭,我就想把这个房子买下来。

  2005年年初,楼上邻居朱先生要卖房,得知这个消息后,出于方便考虑,王先生决定把房子买下来。双方签订了购房协议,约定房屋总价三万八千元,一次性付清。但由于当时房子的土地使用证暂时没办下来,所以对于过户时间,协议上也特别标明,等土地证办下来之后就马上过户。

  王先生:过了半年我跟他一块去徐州矿务局华美房产公司去过户,有我们卧牛矿房管所写的证明。 我跟他两个人一块去过的谁知道政策又变了,你才买的房子必须要等到5年以后才能过户,是这样的情况所以我就等了。

  原来,王先生买的这套房子,属于矿务局的经济适用房,按照政策规定,必须满五年才能上市交易。可五年后,让王先生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了,卖主朱先生不愿意配合过户了。

  王先生:(朱先生妻子)她就说现在房子都涨价了,我这个房子是我对象偷偷卖给你的我不知道。 因为这个协议,就是朱先生自己签的字,他对象, 我没有签字,她就以这个理由不给我过户。

  王先生说,当年朱先生要卖房子的事儿,全小区的人都知道,朱先生的妻子不可能不知情。对这一说法,小区里的一些居民也予以认可。

  王先生邻居:(朱先生)他不是搬走了嘛搬走了这个房子不住了他就想卖。贴个(卖房)信息工人村都知道他卖这个房子,他媳妇当时也都知道,哪能不知道 。卖房子她对象不可能(不说),两人都得商量, 都知道。

  对于房屋过户这件事,原房主朱先生现在到底是什么态度呢?随后,帮问记者让王先生拨打了朱先生的电话,接听电话的是朱先生的妻子。

  原房主朱先生的妻子:我给你说这个房子也不是我卖给你的也不是我的房子你不要问我。

  王先生:你最后走的时候我还给你两个热水瓶拿走的,你也知道这个情况,你说叫我现在怎么弄。

  原房主朱先生的妻子:我给你说怎么回事不,当时这个房子那时候给你过户就给你过户了,你中间你倒弄那一下子给我气死了,我又把所有没到期的钱都取下来你说的很清楚你要的是八万,我给你取了钱送去了回来你又不愿意了。

  朱先生妻子说的话,引起了帮问记者的注意,她口中所说的倒弄那一下子,是怎么回事呢?她提到的八万块钱又是什么钱呢?对此,王先生解释说,2011年的时候,他曾多次找朱先生要求过户,就在那个时候朱先生提出,房子不卖了,作为补偿,朱先生愿意支付给王先生八万块钱。

  王先生:给你八万块钱你把这个房子给我吧。我说不管,我说最少也得十万块钱,她拿八万块钱来了当时我说不管。

  对于这件事,朱先生的妻子似乎还耿耿于怀,任凭王先生怎么说,就是不愿意配合过户。

  原房主朱先生的妻子:我现在我不给你过户你想怎么弄怎么弄。

  王先生:你就是不讲道理你这样说话。

  原房主朱先生的妻子:我不讲道理还是你不讲道理你把我坑毁了我把我死期的钱全部取出来了。

买了八年的房子迟迟没法过户,原房主的不配合,让王先生很无奈。那么当年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原房主现在不配合过户的理由又是否成立呢?对此,帮问记者咨询了律师。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 谢晓阳:这个理由是不能成立的。因为作为房屋来讲是一个家庭比较重要的也是应该说是一个比较大的商品,那么对它的管理也好使用也好 ,作为所有权人应该是明知的。而且这么长时间 ,好几年,你难道说作为房屋你一次都没有去看过吗?这个不现实。因此来讲 ,以这种理由来确定合同无效是不能成立的。作为房屋的购买人来讲,如果出卖人不配合(过户)的话,完全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或者是通过确权诉讼确定房屋所有权属于谁也可以。如果有生效的法院判决不需要公证 直接可以拿着生效的判决书到产权部门去办理过户手续。

  现在这种情况,律师建议,王先生可以继续和卖主继续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也只能通过法律渠道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其实我们也说过好多次了,买房子两证齐全是最基本的,然后到房管部门进行备案签订合同,房款通过第三方资金监管,这些都能保证买房人的合法权益,也能避免解决类似纠纷的出现。

新浪地产微信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