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开始考虑将“公租房并轨”作为调整现有住房供应体系的突破口。  据了解,住建部相关...
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开始考虑将“公租房并轨”作为调整现有住房供应体系的突破口。
据了解,住建部相关部门已开始汇总部分试点“公租房并轨”城市的情况,考虑在今年底召开的全国城乡建设系统工作会议上提出提速并轨的要求。
所谓“公租房并轨”,是指公租房与廉租房并轨运行,然后通过财政发放房租补贴的方式,区别对“城市低保人群”、“城市中低收入人群”等进行住房保障的手段。对于“低保”人群提供大比例租金补贴,并且随之相应地逐级根据保障对象收入水平,制定与之对等的租金补贴政策,从而完成对应人群的住房保障。目前,上海、合肥、石家庄等城市已开始进行“公租房并轨”试点工作。
按照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的有关精神和原则,“公租房并轨”原则已基本确定,即“租补分离、明收明补,根据住户不同收入情况给予适当租金补贴。合理确定公租房租金水平,通过在公租房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商业用房等多种措施,充实运行管理资金,使公租房可持续运行”。
与之相关,经济适用房供应将逐步减少直至在全国全部取消。目前,住建部已开始考虑重新调整住房保障的供应结构,在加大公租房及其并轨廉租房供应的同时,逐步削减销售型经济适用房供应量,并最终停止供应经济适用房。同时,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制定有关调整的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