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十大荒诞现实(5)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2-12-21
提要:身份困局 住了十几年的房子不是自己的 袁钢人在2000年7月,花了8.18万元,从曹建文手中买下一间110平方米福永丰泽村的房屋。他万万没有想到,12年之后,有人冒出来告他“强行霸占”,此人还得到了法院的判决支持。 在当时袁钢人与曹建文的转让合同上有写:“房屋地址位于宝安区福永码头I栋10...

  身份困局

  住了十几年的房子不是自己的

  袁钢人在2000年7月,花了8.18万元,从曹建文手中买下一间110平方米福永丰泽村的房屋。他万万没有想到,12年之后,有人冒出来告他“强行霸占”,此人还得到了法院的判决支持。

  在当时袁钢人与曹建文的转让合同上有写:“房屋地址位于宝安区福永码头I栋102号”,由律师为他们的房屋买卖合同做了见证。但问题的关键就在“102”这个门牌号上。

  据媒体报道称,袁钢人已是这房子的三手业主,曹建文是二手业主,一手业主是香港居民叶长心。在1999年,叶长心将I栋102房转让给曹建文。因为房产证是绿本,意味着该房产不能上市交易,但同样受到法律约束。于是叶长心将写着自己名字的房产证交给了曹建文。一年后,曹建文按同样的办法将房子卖给了袁钢人,交到袁钢人手中的依然是写有叶长心名字的绿本房产证。

  福永丰泽村房号皆分为“1”和“2”。袁所买的是102房,对门的是101房,其业主正是叶长心的亲兄弟叶长三。袁钢人亲眼见到过叶长三回来收租。不过,村里的老住户黎先生说,大约在1994年或1995年,全国公安机关对农村门牌号码进行重新编制,按照从右到左的原则,丰泽村的门牌号也被重新编排,1号和2号刚好颠倒过来。由于门上也没有挂门牌号,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发给袁钢人的交费发票上,房号就会写成了“5栋101”。去年8月,宝安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原告叶长三出示了房产销售方、福永房地产公司经办人陈志厚的一份证明书。这份由陈志厚签名盖私章,但没有盖房产公司公章的证明称:“丰泽村住宅区第I栋101房产权完全归该户主叶长三所有,证明还特别指出102号房门前有棵大榕树。”令袁钢人惊讶的是,自己的房前确实没有大榕树,另一户房子才有。

  叶长心也出庭作证,称自己的房子是对面那间,且没有卖过102房。法院依据上述理由,一审判决袁钢人所使用的房子是101房,返还房子给叶长三,并支付2006年至2010年的房屋使用费5万余元。但同时,法院又支持袁钢人所购买的是102房。

  原福永房地产公司的经办人陈志厚到现场实地查看后,确定“102号房是在该楼底层楼梯大门右手的方向”,也就是袁钢人现使用的就是他买的102号房。尽管袁钢人提供了绿皮的房产证、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的房产档案,而叶长三没有房产证,只有一份复印的商品房购售合同书和一份后来被陈志厚否认的签名证明书,但二审维持原判。

  上榜理由

  这件产权归属的怪圈,实际上反映了法院判决中的法官,更在意提交上来的证据,而不是搜集证据。公正其中一个定义是为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但最明显的缺陷在于,它忽视了个体权利。如何健全法律体制,保证个体利益得到声张,是这一看似荒诞案例背后让人深思的部分。

  南都记者 张锐宣

  自导自演

  防老业主闹事开发商降价前自砸售楼处

  去年以来,华东一带多个楼盘,因为降价老业主喧嚣情绪打砸售楼处不时被媒体曝光,因不满降价而打砸售楼处很快在全国各大城市有了不同的版本,也几乎成为老业主不满开发商降价最直观的表现形式,这些版本中其中距离上海较近的杭州呈现方式最激烈,也最为离谱。

  2012年3月2日,北青网爆出一则消息,让打砸售楼处演绎到极致。杭州余杭区一家开发商在降价前夕为防止老业主闹事,自己雇人把售楼处砸了个稀烂,让意欲打砸售楼处的老业主毫无施展余地。

  这一消息迅速被第一财经日报、凤凰网等散播开来,也成为至今打砸售楼处的终极版本。经过南都记者查证,这一消息最早出现在杭州余杭区的某论坛上,在3月1日晚上这一消息即被该楼盘老业主公诸与众,老业主已经知道开发商降价的事实,准备3月2日开始找开发商协商赔偿的事宜,晚上回家时已发现售楼处被砸,称看到了身穿保安服装的人员在现场,该帖随后传闻迫于压力被迫删除。

  在余杭这家开发商自导苦肉计砸售楼处之前一周,同样在余杭区的一家开发商,老业主在项目刚刚打出降价广告时,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项目售楼部扫荡一空,200多老业主组成的扫荡队手拿锤子、铁锹、钢管把已经上锁的售楼处玻璃门砸开,把售楼处可以砸的东西都砸个精光。

  尽管如此,降价依旧取得了惊人的效果,这家售楼处被砸之后,降价的房源还是被抢购一空。不知是否预知到会出现类似的情况,所以这家开发商在降价之前的夜晚,为了防范老业主,智慧被活生生逼到极限,果断自己雇人把售楼处给砸了。

  上榜理由

  为防老业主闹事,降价前雇人砸了售楼处,这是苦肉计 还 是 苦 情 计 ?“ 人 是 生 而 自 由的,却无处不在枷锁之中。”这是250多年前,法国哲学家卢梭先生的话。商业合同也是这种契约精神的物化之一。世界上从没有一种商品只涨不跌。这不仅仅只是一种道理,也是经济的基本规律之一。老业主的种种诉求必须合乎契约精神,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法律的支持。

  南都记者 蒋奇正

  极品蜗居

  3平米商品房睡觉在马桶上

  对于年轻人而言,在高房价的压力和焦灼下,房子已经成为无力承受之重。但是市场中从不缺乏精明的开发商,于是针对这部分群体的超小户型开始出现。

  天津一楼盘推出3平方米“袖珍房”,改装后睡觉只能在马桶上。由于“袖珍房”与面积稍大的房源相邻,因此部分“大户型”房主购买“袖珍房”作为储藏室使用,也有不少人购买”袖珍房“用于投资。虽然近期楼市进入销售淡季,但销售“袖珍房”的售楼中心内人头攒动,种种迹象显示,超小户型房源的销售情况非常好,建筑面积十余平方米,单价仅9500元左右,平均下来每套房源的总价为10万元至20万元。

  这些“袖珍房”的产权面积大多为3平方米左右。以一套建筑面积10平方米的房源为例,其产权面积约3平方米,其他7平方米就是所谓的赠送空间,开发商其实打了政策的擦边球。屋内有上下水设施,没有燃气配套,没有卧室,就是一个空间。此外业主购买“袖珍房”时不可办理贷款,购房者只能一次性付款购买。一位业主现身说法称,首先将入户门处的过道变为开放式厨房,设置一个简易的操作台,洗菜、切菜、烹饪等都在操作台上进行,抽拉式的吸油烟机将设置在操作台上方的吊柜里。再将屋内上下水的位置,设置马桶、面盆、热水器等,写字台、衣柜等摆放在屋内的其他角落,而睡眠这一普通住房最基本的功能将采取“上下铺”的形式,床将摆放在马桶上方,这样架子床的上方就是“卧室”,下方卫生间、客厅、书房一应俱全。

  上榜理由

  拥有自己的房子是梦,而现实却是房价高不可攀,两者的最近距离就是“超小户型”的房子。当越来越多的人因为无钱而住在“ 坐 在 马 桶 上 洗澡”的“超小户型”里时,这并不是值得欢呼的事情,这小小的房子,成为社会的一个生理切片。这条新闻让人感叹现实需求是如何制造出极端的户型,而与今年报告称全国家庭平均住房面积116.4平方米的新闻放在一起,则显得更为荒诞。

  南都记者 蒋奇正

[上一页] [1] [2] [3] [4] [5]

本文导航

  • 2012十大荒诞现实 刺穿谬论从不是探寻的全部
  • 2012十大荒诞现实(2)
  • 2012十大荒诞现实(3)
  • 2012十大荒诞现实(4)
  • 2012十大荒诞现实(5)
新浪地产微信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