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部分私人危房业主怠于修缮改造房屋,广州今年计划立法规范私人危房的修缮改造问题。
在广 州,大量新中国成立前兴建的私房随着岁月的洗礼,如今部分变为危房,一旦成为危房后,究竟应该如何处理?除了修缮外,还需要做哪些工作?记者昨日从广州市 国土房管局了解到,鉴于部分私危房业主怠于修缮改造房屋,造成公共安全隐患,广州今年将把私人危房的安全修缮、改造纳入立法的议事日程。
另一方面,按照广州市政府今年民生十件实事的要求,广州今年将完成2012年在册城市零散危破房9.88万平方米改造任务,以及1万户农村泥砖危房改造工程。
现状:
规章对责任人惩罚不够
屋主拒搬街道也无办法
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的数据,由于房屋老化、白蚁灾害等原因,2009年到2011年间每年对约40万栋1.7亿平方米左右房屋的安全普查结果就显示,广州市近年来平均每年新增危险房屋约10万平方米。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人士透露,目前,对危房的监管和督促修缮的工作主要依据《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由于这一规定属于政府规章,缺乏上位法的支持,对 房屋安全责任人的约束力不强,对不履行责任的行为惩罚力度不够,甚至连政府代鉴定代治理行为都因为受到《物权法》的制约而无法实施或得不到法院支持。因 此,对于私有危房责任人不履行治理责任的,各区分局只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发出危险房屋督修通知,尽到告知的义务。对于危险房屋可能危害周边公共安全而房屋安 全责任人既不治理又不配合政府代为排险解危的,房管部门只能在房屋外围进行屏蔽,张挂危险房屋标志和警示牌。对于危险房屋对公共安全影响不大但居住人员经 多方动员仍然拒不迁出的情况,街道办、居委会和区房管部门往往束手无策。
为此,广州今年拟从安全第一的原则出发,将广州市私危房的安全修缮、改造纳入立法。
解决办法:
业主原地维修重建花费大
专家建议设专项资金补贴
对于有经济能力的危房住户,解决危机的一种方式则是在危房原地申请原状维修重建。前年9月被列为危房的龙津东路芦派左巷27号的刘女士就选择了这种方 式,不过却花费不菲。“光是重修就花了十几万元,全部都是我们自己掏腰包找施工队搞好的,重建的时候我们还要自己出外租了几个月房子住。”刘女士表示,改 造私人危房的成本一点都不低,自己感觉很“肉赤”。现在,她家的阁楼和墙体都已经焕然一新,外墙换上了蓝色的马赛克瓷砖。而还在前年时,刘女士的房屋已经 出现墙体倾斜,阁楼木梁木板被白蚁蛀食等情况。
“部分老房子产权不明晰,又或者业主不愿意出资整治,都可能导致危房问题的出现。”暨南 大学教授胡刚分析,除了政府直管公房应该由政府负责外,私房如果被鉴定为危房,由政府出全资整治并不恰当。不过,在目前的现状下,每次暴雨或者台风一到, 对城市危房都会造成极大的冲击,政府又必须要积极介入。可以设立危房整治的专项资金和一个专门委员会,对于部分经济能力不足的私房业主,在危房整治时给予 一定的补贴,通过专门委员会来监管资金的使用和流向,确保专款专用,也可以帮助到真正有困难有需要的危房业主和住户。
工作计划:
普查零散及农村危房
滚动开发私房危房
据介绍,目前广州全市尚未建立可动态更新的危房信息数据库,实际危房数量与登记在册数据也有所差别,不能动态更新管理。为了改变这一局面,今年计划通过 对城市零散危房及农村危房的详细普查,将相关资料录入数据库,全面摸清城乡危房的家底,对全市危房进行动态监管,以对危房有一个全面、统筹的处理。
而广州危房修缮和改造工作涉及发改、规划、环保、财政、城管等多个部门,审批流程复杂,需要理顺危改项目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使危改工作流程与危破 房改造的迫切性、抢险性、应急性和安全性的特点相适应。广州已经起草了《广州市危房改造工作流程》,正在征求各职能部门意见。
此外, 广州将以滚动开发,良性循环的形式,对房屋进行拆除重建,一并把周边一些连带的私房危房一起开发,盈余一些房源再利用作安置周转房使用,既可以使危改资金 投入使用,又可以储备一些安置房源,促进危改工作的滚动发展。今年,就将把荔湾区芳村大道中砖壁薄壳拱板结构直管房危房改造作为试点项目。
基立北烂尾项目
进入竣工验收阶段
位于海珠区基立街北和基立下道南侧地段的该地块原属广州市南峰房地产开发公司,用地面积6637平方米,是2006年“国六条”实施后一个月内,广州连 续两次收回72块闲置土地中的其中一块,当时规定发展商必须在收到《收回闲置土地决定书》之日起10天内交出土地。政府还责令其清偿自2004年10月以 来每月约15万元的临迁费用及其他因拆迁而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由政府收回后,转作危房改造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