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制利益博弈 专家称房产税下半年扩围基本无望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作者:陶婷
2013-10-24
提要:尽管业界普遍预计,房产税试点有望近期扩围。但种种迹象表明,房产税下半年扩围无望。  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时,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王珏林即表示,如今已步入10月中旬,房产税政策出台还没动静,依此迹象,国家发改委建议的“今年下半年扩大房产税试点”已经...

尽管业界普遍预计,房产税试点有望近期扩围。但种种迹象表明,房产税下半年扩围无望。

  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时,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王珏林即表示,如今已步入10月中旬,房产税政策出台还没动静,依此迹象,国家发改委建议的“今年下半年扩大房产税试点”已经很难实现。

  金网络置业副总裁杨强宏亦表示,大家(包括地方政府)都还在观望,看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政策走向,具体操作除非10月份就实行,否则房产税扩围没有可能性,明年一季度、二季度的可能性更大。

  “受制利益博弈”

  事实上,2012年,财政部曾将“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列入工作重点之一,国家发改委也曾在去年下半年表示“稳步推进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但在两部委随后公布的2013年工作安排中,均未涉及房产税。

  直到今年8月份,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透露,房价反弹压力较大,建议扩大房产税试点。房产税试点的时间表在今年下半年。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也建议扩大房产税试点。

  然而,犹如“狼来了”的房产税,只见其声,未见其“人”。就连被业内解读为房产税做准备的“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的10月份房产税技术培训”这一消息也由税务总局澄清,称其是每年例行培训。

  究其原因,华高莱斯副总裁公衍奎分析称,“房产税的出台不只是法律层面的事,最根本的是我国税收制度不完善,税收操作体系也不成熟。况且,它的出台也要看利益博弈结果如何”。

  据上海市房产税征收细则,2011年1月28日起购买的住房将视作新购房,被纳入收税对象,对存量房不征税,起征点为人均60平方米。而重庆房产税的模式主要针对增量,同时对存量的别墅住宅征收。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试行房产税两年多以来,重庆新建住房价格上涨了4.5%,上海新建住房价格上涨了7.6%。房产税并未抑制住房价上涨的步伐,反而越来越高。

  王珏林表示,目前推行的房产税试点只是浅层次方面,方案深度和力度不够,对社会影响和收益来讲,意义不大。

  自从徐绍史公布房产税时间表为下半年后,杭州、南京、深圳、青岛、大连房产税试点申报的传闻接踵而至。然而,这些传闻都被一一辟谣:

  南京地方税务局副局长郑良10月11日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南京目前还未接到上级部门有关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的通知”;深圳楼市调控提出八项措施,其中并未涉及到房产税;大连市国土资源与房屋局工作人员表示暂时并未接到通知;青岛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三处处长任敏称市地税局未收到上级税务机关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的通知;就连此前被誉为最为“靠谱”的杭州房产税至今也未摆上台面。

  针对房产税相关工作进展如何,记者致电相关部门询问,相关人员都讳莫如深。

  征税制度亟待完善

  相比于房产税试点的扩围,征税制度建设显然更为重要也更为急迫。在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王小广看来,如果要试点扩围,强推即可;但如果要能让房产税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则需要完善很多基础。

  时至今日,作为房产税出台必备条件的住房信息联网还悬而未决。据知情人士透露,全国住房信息联网目前维持在60余个城市的水平,而住建部此前公布的目标是500城,这一目标近期也无望实现。

  对房地产商而言,房产税若全面实施,能否延续政策的稳定性,平滑过渡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了多位房地产开发商,他们都不赞成房产税的出台,认为它对房地产的确是利空表现。

  此外,公衍奎还指出,我国税务部门很多基础性工作也都没做,历史欠账、数据冗繁复杂等问题突出,导致税务部门现在只抓大企业,其他根本无暇顾及。

  王小广更提到许多人忽视的一点,房地产税一旦推开,影响是巨大的:房地产泡沫破灭,对市场和经济会造成短期冲击性影响;反对的既得利益者或携带资产外逃。这两方面都需要政府权衡利弊。

  种种因素综合在一起,若既想顾及少数人的利益、想增加税源稳定房地产市场,又不放开土地的管理权,还要增加财政收入,房产税的铺开,很可能种下龙种,收获跳蚤。

  时至今日,十八届三中全会临近,年关也将至,按道理这时候应该是各部门开会、2013年工作收尾并开始盘点的时候了。即便三中全会相关政策出台,接下来短短两个月,各部门有无时间落实政策,仍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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