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出租屋电费计算有公式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2-12-24
提要:三种方式算电费房东租户各有喜忧 下月1日起执行,区别在于是否计算线损和公共用电量 从2013年1月1日起,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将按照三种方式进行计费,试行一年。由此,混乱的出租屋电费收费现象将有望得到改善。日前,省物价局公布了《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规定...

三种方式算电费 房东租户各有喜忧

下月1日起执行,区别在于是否计算线损和公共用电量

  从2013年1月1日起,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将按照三种方式进行计费,试行一年。由此,混乱的出租屋电费收费现象将有望得到改善。日前,省物价局公布了《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规定三种计费方式的具体操作方式。

  今年7月1日起,我省正式实施阶梯电价。10月9日省物价局出台《关于规范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近日,省物价局发文《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的通知》到惠州市物价局,明确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规范。《通知》中提出房屋出租人和租户应遵循“谁用电、谁付费”原则,合理分担供电企业按总表电量收取的电费。总表与分表之间的线损及公共用电应按照公开、公平和简便易行的办法合理分摊,并具体明确三种计费方式。

  《通知》还规定,出租人除按规定与租户结算电费外,不得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出租人向租户结算电费时,应提供总表当期抄见电量及电费,租户分表当期抄见电量及结算电费计算结果等凭证。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科科长杨伟平说,市民遇到违规行为,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市物价局将依规定查处。此外,监督检查分局会针对出租屋比较大规模的地方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区别

  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科科长杨伟平告诉记者,两种公式的区别在于线损和公共用电量是否包括在计算方式内。他打比方说,第一个结算公式下,分母更小;,第二个结算公式下,分母更大,即不装分表的情况下,出租人需要缴纳的电费更高。采取区别对待的结算方式,是为了鼓励出租人尽量安装分表,以便清晰、公平、合理地按照实际用电量进行分摊,更好地规范出租屋电费市场。

  反应

  租户:按实际用电来公摊,更公平

  家住园新街二巷的租户陈女士说,租房内都已安装分表,明年不按房东规定的电费“一刀切”,而是按新规的第一种方式结算,“线损和公共用电量都平摊了,对我们租户更公平。”陈小姐说,从今年6月开始,出租房电费从以前的每度1元涨到了1.3元,这让很多租户难以接受。“涨得太离谱了,当时很多租户因此搬走了。”因考虑到小孩读书问题,陈女士无奈接受了这个价格。但近几个月,家里的水电费已经比房租钱还贵。“例如七八月份天热,两个月交一次电费就要七八百元,再加上水费,每月平摊下来比500块的房租还贵。受不了。”陈小姐说,家里只有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电脑各一台,夫妻俩加两个小孩共一家四口,也没有整天在家,但高昂的电费让她很是费解。

  陈小姐认为,房东收取一定的损耗很正常,但按照正常居民用电的0 .65元/度算,按照未涨价前的1元/度来算,房东已经收取了3毛多钱的损耗和公共用电量,这次再涨到1.3元/度,给家里带来了很大负担。她说,很关心新规的执行效果,不过怀疑“房东会不会真的按照新规来执行?”未来执行后具体能比现在便宜多少,她表示继续观望。

  房东:担心亏太多,计算麻烦

  位于下角一出租屋的房东黎女士说,目前出租房的电费是按照1元/度来收取。对于房东来说,她表示肯定选第一种结算方式,“第二种方式,线损和公共用电量都由房东承担,这怎么可以?明显第一种更划算。”黎女士说,从实际操作上看,两种方式则有好有坏。按照实际用电量来平摊电费,更公平,租户或许可少些不满。“有时候去收电费,很多租户会说我没有用这么多啊!说不清,线损、公共用电量都包括进去再直接平摊,大家也没话说。”

  不过,黎女士担心,新规执行后,算下来的电费每度还能保持1元/度吗?因为每次总表和分表总是相差很多。此外,她表示,以往都是按照1元/度,租户用多少电就交多少钱,算着简单方便,现在按照新规的实际电量计算,每月数字不一样,还要另外抄表、加总再来算,太麻烦。她同时表示,租户的流动性很大,如果是住几天就走的,这些电费怎么算?

  知多D

  电费计算方式

  出租屋总表之后各分表装置齐全,即出租人(房东)和承租人(租户)都安装分表,线损和公共用电量能够准确反映的,出租人的实际总电费支出按各分表用电量的比例据实分摊。

  结算公式为:出租人向各租户收取的电费=总表电费÷分表电量总和×各租户分表实际电量

  出租屋总表之后各分表装置不齐全,各租户安装了分表,出租人自用电未安装分表,因而总表与分表之间存在的线损和公共用电量无法准确反映的,由于出租人自用电未安装分表属于出租人自身责任,从而导致线损和公共用电量无法准确计量,因此线损和公共用电量应由出租人承担。

  结算公式为:出租人向各租户收取的电费=总表电费÷总表电量×各租户分表实际电量

  出租屋用电既有居民用电,又有非居民用电的,应剔除非居民用电的电费支出(含线损),其余居民用电的电费支出按上述两种情况对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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