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奔波30余趟 搞不掂危楼报建》追踪 市规划局回应——
核心提示:10月29日,本报独家报道中山印女士奔波4年跑了30多趟,办不下来危楼报建手续的事件后,引起强烈反响。中山市纪委高度重视本报报道,纪委纠风室立即介入了解此事,要求相关部门对群众遇到的问题做出解释说明。昨日,中山市城乡规划局直属分局特别约见本报记者,针对本报提出的疑问做出了答复。
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危楼属于建议保留的老建筑,近5年来旧城核心区内类似老建筑拆建申请仅印女士一例获批,很多拆旧建新的住宅属于违章建筑,但规划局无执法权并不能处理。规划部门还表示,正在考虑制定一个旧城区私人住宅修缮、翻新和拆建的指引性文件。不过,对于上述解释,印女士认为其中有一些仍是借口。
焦点1:
为何不让拆?
规划局:
该危楼属于
建议保留的老建筑
市规划局直属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08年12月,中山出台了《中山市中心城区旧城风貌保护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将东至拱辰路、民生路,南至泰安路、逢源商业街,西至岐江河,北至光明路、太平路,总面积合计为72.76公顷的范围划定为中心城区旧城风貌保护区。印女士家位于石岐区孙文中路207号之六的旧楼属于建议保留的建筑。
该负责人表示,印女士多次提出申请,规划部门考虑到该房屋属危楼,于是批准了拆建,但按规定要求外墙采用素色或青砖,建筑门窗等构建的风貌要与原房屋一致,整体统一协调,并要求经过审批和公示等程序。“保持一致,并不是说完全要跟原来的一模一样,而是要在色调、风格等方面协调。”该负责人说,公示程序也是希望批出来的东西能经得起推敲。他表示,目前规划部门已批准了拆建。
业主:明明可以拆为何拖着不让拆
对于市规划部门的解释,印女士表示并不接受。印女士说,她拿到批文后因为对内容不理解,所以找到规划局请求解释,但当时的经办人态度非常差,对自己的提问不理不睬,拒绝作出任何解释,“还让我去申请复议,或者去找法院。”
印女士说,她在2009年11月就拿着危房鉴定报告向规划局申请拆建,按当时的规定可以按照原面积、原高度重建,但规划局只批准维修,“我家周围几处房屋都在拆建,当时曾找到直属分局的负责人理论,再三说明我们家房屋已是危房的情况。”印女士说,2013年6月8日,她第三次递交了申请,规划部门超出规定的30天答复时间,直到8月9日才出了一份跟前两次一样的批文。
印女士说,当她找到允许拆建的相关法规,再去找负责审批的领导时,却又被以危房报告过期为由拒绝,“2009年已经是危房了,时隔4年难道就不危险了吗?”
印女士说,在整个过程中,已有规划局的相关领导表示要以人为本,尽快批准拆建解除危险,但主管审批的领导就是拒绝批准。
焦点2:有多少建筑拆建申请获批?
规划局:类似老建筑拆建申请仅此一例获批
规划局直属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申报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旧城区风貌,近五年来没有在核心区批准过一起类似印女士家老建筑的拆建申请,印女士的住宅被批准了反而是一个特例。
该负责人出示的一份2008年9月3日发布的“中规通[2008]19号”文件显示,从当年9月1日起,因编制中心城区旧城区控规需要,暂停中心城区旧城区的私人自建住宅规划审批业务办理,待控规完成并经批准后,恢复相关规划审批业务。
该负责人说,有一些是批准维修的项目,但业主把小修变成了大修,还有一些新建建筑则根本没有获得批准。他表示,旧城核心区内违章建设的情况很严重,但由于规划部门没有执法权所以也没有办法去处理,“我们看到也很痛心。”
业主:有证据证明部分旧楼拆建已获批
“我家周边的房子没有一间是青砖、素色,唯独让我家这样,这不是反而不协调了吗?”印女士对于要求按照原风貌重建的批复依然表示不理解。
此外,她还表示,据她掌握的材料,旧城核心区内有不少新建的建筑是获得批准的,其中,有政府的公房也有私人住宅。
“和平新街1号旁刚刚建好的四层小楼怎么获得批准的,又是怎么验收的?”印女士说,这栋房子离她家很近,也在核心保护区内,原来是跟她家一样的两层旧楼,现在却成四层小洋楼。
进展:
正研究出台旧城区
私人住宅建设指引
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印女士的案例也让规划部门意识到还有很多更细的工作需要去做。
该负责人表示,为保护旧城风貌,旧城区范围内的很多审批一直卡得比较紧,中山在获得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称号之后,很多相关的保护工作也还在探索之中。
该负责人还表示,目前很多市民都有翻新或者拆建的诉求,规划部门正在考虑制定一个旧城区私人住宅修缮、翻新和拆建的指引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