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限已至地方国五条细则密集出台 乌鲁木齐或逾期公布

来源:新浪房产
作者:于永强
2013-03-31
提要:  新浪乐居讯(编辑于永强)31日,北京、上海、重庆、合肥、天津、厦门、大连等地“国五条”细则均抢在大限内发布出台。加上深圳、广州所在的广东省,至此四个房地产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基本的调控细则已经明晰。  国务院在3月1日...

  新浪乐居讯(编辑 于永强)31日,北京、上海、重庆、合肥、天津、厦门、大连等地“国五条”细则均抢在大限内发布出台。加上深圳、广州所在的广东省,至此四个房地产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基本的调控细则已经明晰。

  国务院在3月1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细则”)中,曾明确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完善房价工作责任制,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全国政协委员、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也曾明确表示,“国五条”可操作性的细则将在3月底前陆续出台。为搭上政策“末班车”,3月底的最后一个周末,已有九个城市密集公布地方版“国五条”实施细则。截止乐居编辑发稿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两级政府官方网站均未发布相关政策信息。

  从目前内地出台的“国五条”细则内容看,调控的重点分别指向了房价控制目标、限购政策、20%个税以及二套房贷款等几个方面。梳理各地政策内容发现,虽然各地政策松紧程度各不相同,但调控方向基本一致。

  据消息人士透露,乌鲁木齐“国五条”实施细则或将仅重申2011年限购政策,仿京版多层面的调控思路造成调控力度升级的可能性较小。

  京沪粤三地细则详解

  【房价控制目标】

  北京:进一步降低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的价格,逐步将其纳入限价房序列管理。

  上海: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

  广东:广州、深圳市要根据近年房价走势情况,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合理确定房价控制目标。

  【限购】

  北京:京籍成年单身人士在北京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

  上海: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家和上海的住房限购措施和相关操作口径。

  广东: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与国办发〔2013〕17号文要求不符的,应立即作出调整。

  【二套房贷】

  北京: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

  上海: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

  广东:细则没有提到二套房贷政策。

  【20%个税】

  北京: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上海: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

  广东: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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