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创建更加宜居城市

来源:大华网-汕头日报
2013-07-09
提要:  国家修订环境保护法规,要求全国各地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汕头位于亚热带,又是海滨城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广大人民的努力拼搏,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旅游城市、省绿化园林城市等。“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为保持和发扬我市既有成果,我们仍须努力,针对我市...

  国家修订环境保护法规,要求全国各地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汕头位于亚热带,又是海滨城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广大人民的努力拼搏,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旅游城市、省绿化园林城市等。“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为保持和发扬我市既有成果,我们仍须努力,针对我市目前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务必加大力度,使我市成为更加宜居城市。

  首先,对机动车尾气排放加强管理。对报废车辆严禁上路,收查摧毁。公共汽车、出租车排放尾气,尽量不在人烟密集路段排放,禁止不合格燃油等。

  其次,对不合格企业,禁止排废气、排废水、排废油以及有毒有害物质,影响空气质量和河渠清净。

  再次,“黑烧烤”是我市的一大公害,各街道社区,应协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予以取缔,以减少对居民生活工作学习影响,尤其是对空气的污染与人民身体健康损害。

  第四,保护好树木园林,发展湿地和生态,让我市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各街道、区的环保部门,对辖区内违反环保法规的单位个人,应进行宣教,依法行政。

  第五,各有关部门对我市各区域的环保指数应定时公布,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月月有进度,年年有成果,实实在在让大家看到宜居城市更上一层楼。  (蔡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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