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房价之本在于厘清权力与市场边界

来源:法制日報
2013-09-16
提要:  调控房价的根本之道,是打造更加公开透明的现代公共财政,强化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约束,建设法治型、责任型、服务型政府,从而厘清权力部门与房地产市场之间的边界。  邓清波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表示,中国目前...

  调控房价的根本之道,是打造更加公开透明的现代公共财政,强化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约束,建设法治型、责任型、服务型政府,从而厘清权力部门与房地产市场之间的边界。

 邓清波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表示,中国目前还没有出现大面积的房地产泡沫。一些中心城市房价被推高,和民众对相对稀缺的公共服务的追逐有直接关系。要想遏制房子投机,还是要依靠市场的力量。政府应该允许房价上涨,“香港为什么没人投机房子?因为房价太高了,没人炒得起”(9月13日《新京报》)。  

  认为中心城市房价被推高是因为民众追求相对稀缺的公共服务,却忽视了政府调整房价,促使房价维持在合理水平,这本身就是一种“公共服务”。  

  首先要看到,在中国内地,房地产市场从来就不是一个纯粹的市场,因为地方政府部门已经深度地介入其中。从城市规划,到土地供应、金融政策等,每个关键环节的核心发言权都掌握在政府权力部门手中。并且地方政府在这中间并非是单纯地充当着“守夜人”的角色,而是各种利益交汇中的一个重要主体,那就是卖地收入、土地财政已经成为许多地方政府的重要财源和官员打造政绩的重要路径。如果忽视民生诉求,单纯从政府部门及官员自身利益来讲,房价上涨对他们增加卖地收入、打造个人政绩是有利的。  

  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市场事实上不可能真正做到完全“依靠市场的力量”来调节,政府部门也不可能不参与房价的调控。所谓“政府应该允许房价上涨”,就等于是免除了政府部门对于房价过快上涨的调控责任,容许政府部门继续利用高涨的房价来维持土地财政。那么,在权力部门强烈的利益驱动下,房价必将更加疯涨,直到形成巨大泡沫,再彻底崩盘。由于政府部门本身可以从房价疯涨中获利,其修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的积极性势必不会很高,而且在法治不健全的情形下,各地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频频爆出被用来掩盖以权谋私的丑闻,民众很难真正依靠它得到住房保障,不能不被裹挟到疯涨的房价之中,任由辛苦积攒的财富被开发商和政府连手赚走。因此,试图让市场对房价实现自动调节,再由政府采取措施兴建廉租房等来给低收入群体以基本住房保障,这往往只是美丽的幻想。  

  疯涨的房价将把大量社会资金吸收过来,窒息民众消费和理性投资,势必扭曲经济结构调整转型,无论是对于民生,还是对于整个国民经济,都将是灾难性的后果。这其实一点也不难预测。这就更加需要明确和强调政府部门负有科学调控房价的公共服务责任。政府科学调控房价、防止出现房地产泡沫,实属责任所系、义不容辞,绝不能够无所作为地“容许房价上涨”,更不能够以“依靠市场的力量”为借口来掩盖政府部门和开放商各取所需的行径。  

  诚然,中心城市的房价涨得更快,与这里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相对充裕有关,因此,如李铁主任所说,政府采取措施引导相关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更加均衡,是缓解中心城市房价上涨压力的必要举措。但更重要的是各级政府部门必须首先承担起照顾民生、调控房价的责任。调控房价的根本之道,是打造更加公开透明的现代公共财政,强化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约束,建设法治型、责任型、服务型政府,从而厘清权力部门与房地产市场之间的边界,一方面提高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效能,一方面促进市场经济更加完善。斯时,“市场的力量”才会更加健康有力,房价也才会更加公平合理,经济社会的发展也才会更加良性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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