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圣城网讯(记者 苏茜茜 通讯员 房业美) 证明“我妈是我妈”、“我是我”有多荒唐?随着北京市民陈先生在出境旅游被要求证明“我妈是我妈”的事件被曝光后,立刻引来全国民众的一片“吐槽”。然而,记者近日走访城区的多个社区居委会了解到,咱济宁每个“万能”的社区居委会也都在承担着各种“开证明”的任务。其中,“奇葩”证明还真不在少数:譬如“证明夫妻是夫妻”、“证明子女不孝顺”、“证明父亲不疼女儿”、“证明作风正派”……
??社区声音:每天开出的证明信足有二十几张
??“现在开证明是最困扰我们的问题,面对居民各种各样的开证明盖章需求,有的时候我们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9日,在古槐街道吉祥社区居委会,一位有近二十年居委会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她每天开出的证明信足有二十几张,像什么证明“我妈是我妈、我爸是我爸”更是经常发生。
??“我们开具的证明有上百种,有些证明是否为本辖区的居民,还有些迁入证明,我们开具时都比较顺利。但有时需要证明当事人是否有犯罪记录、是否有收入、老人是不是在家里去世的,这些我们居委会就无从查证了。”这位工作人员说,在她工作的这些年里,有些证明信她觉得居委会没有权利开。
??古槐街道的工作人员陈萧告诉记者,一些“奇葩证明”出现的最直接原因在于部门之间的信息没有共享。陈萧说,这些“奇葩”证明大多不属于居委会职责范围,但相关职能部门一再要求居委会开证明,不但市民为之劳碌奔波,居委会工作人员也深感无奈。
??社区现状:
??开具的证明多达160多项
??济宁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副科长井涛向记者介绍说,根据2012年、2013年的调查结果,我市城市社区依法协助的事项5项、政府职能部门委托办理的有关公共服务事项15项、政府职能部门或街道转稼的事项8项、需要盖章或出具证明等事项23项,共计20多大项160多小项,平均悬挂各类牌匾20块,平均每年接受检查48次、参加会议146次、参加创建评比活动28项。
??“目前在我市,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化’倾向严重。”井涛说,现在市区各个社区承担着政府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安排的各类任务足有160多项,这些任务占到社区工作人员很大的工作量。然而,由于社区本身无执法权及调查权,在工作中,很多时候处于非常被动的状态。
??杜绝“万能章”,捋清权责是关键
??井涛告诉记者,居委会并不是政府一级组织,而是属于自治组织,居委会的公章也不具备行政职能。而从这一点来看,社区的公章使用不能超越居民自治的职责范围,若从法律上来讲,这样的公章出具的证明也是不具备证明能力。
??井涛说,对于社区公章近乎演变为“万能章”的现状,他认为,清理社区盖章事项,规范社区印章的使用已经迫在眉睫。“现在应对社区现有的盖章项目进行清理,明确政府部门需要社区协助盖章的项目。另外,对于一些单位新增要求社区盖章的项目,应按照相应的管理体制,分别由上级部门审核把关。”制定一套比较完善的准入制度,让责任单位以项目的形式入住社区,这样以来,居委会的公章也就变的更加有权威性;还可以积极培育发展社区内的社会组织,用第三方力量承接转移政府部门的一些职能,或许可以更好的解决“万能章”这一乱象。
??“减负”工作未落地,社区仍很忙
??去年11月份,省民政厅等10多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减轻社区负担增强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功能和服务效能的十项规定》,明确了30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确实应由居委会协助政府开展的工作事项,同时对社区居委会公章的使用范围进行了明确,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要求社区出具超出公章适用范围的各类证明。其中要求,山东省内的社区居委会的公章主要用于社区居民自治活动,为居民提供能如实掌握的居住、政审、申请救助、抚恤、高龄津贴、残疾保障、职工和居民社保、计划生育婚育情况、就业扶持、子女助学金、学杂费减免、青少年课外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方面的证明。
??对此,井涛告诉记者,早在今年年初,我市多个部门也联合下发了有关社区减负的相关规定,但实施的情况,却不容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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