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省公布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这次调查我省最终样本量为64.54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41%。数据显示,2015年11月1日零时,全省11个设区市的常住人口总数为4561.72万人,全省共有家庭户1222.90万户。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4545.14万人,占99.64%。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人口为371.50万人。
??我省5年来增加104.94万人
??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11月1日零时,全省11个设区市的常住人口总数为4561.72万人(不包括现役军人和住在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员),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456.78万人相比,5年共增加104.94万人。
??全省共有家庭户1222.90万户,家庭户人口为4329.07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5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5人减少了0.11人。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341.53万人,占51.33%;女性人口为2220.19万人,占48.6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第六次人口普查的106.67下降为105.48。
??10万人中8144人读了大学
??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4545.14万人,占99.64%;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6.58万人,占0.36%。同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103.59万人;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35万人。
??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人口为371.50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教育程度人口为659.76万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人口为1760.02万人;具有小学教育程度人口为1250.46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教育程度人口由6857人上升为8144人;具有高中教育程度人口由12315人上升为14463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人口由37668人上升为38582人;具有小学教育程度人口由30065人下降为27412人。
??城镇人口5年来增加404万
??全省常住人口中,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354.76万人,占51.6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206.96万人,占48.38%。同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04.76万人,乡村人口减少299.82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7.56个百分点。
??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为543.90万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119.66万人,不包括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为424.24万人,分别比第六次人口普查增加73.66万人、36.47万人和37.2万人。
??全省跨省外出人口为584.08万人,比第六次人口普查的578.74万人增加了5.34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