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母留廉价租赁合同遗孤生疑 将老租户告上法庭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何小敏
2013-08-20
提要:  4岁时,父亲将她交人照看,一去不回。8岁时,她遇见了59岁的养母,13岁时,她们正式确认母女关系,同年,养母病亡。一份母亲在病重期间与租户“签订”的“廉价”租赁合同令她生疑,她于是将租户告上法庭。昨日上午,15岁的小蕾(化名)在...

  4岁时,父亲将她交人照看,一去不回。8岁时,她遇见了59岁的养母,13岁时,她们正式确认母女关系,同年,养母病亡。一份母亲在病重期间与租户“签订”的“廉价”租赁合同令她生疑,她于是将租户告上法庭。昨日上午,15岁的小蕾(化名)在越秀区法院的法庭上像个大人一样直面养母多年的老租户。

   父亲一去不回,养母尽心照顾

  2002年,4岁的小蕾被爸爸送到一户人家“代为照顾”,并留下了几百元钱。这一去,却再也没有回来。小蕾告诉记者,在她8岁时,她碰到了生命中至关重要的人。由于所寄养的家庭经济拮据,小蕾再次面临收养窘境,而已离婚多年的“母亲”唐韵(化名)对她一见如故,从此二人相依为命。

  由于小蕾没有户口,想在社会立足难上加难,进校读书的门槛也比普通孩子高了很多。唐韵下定决心要将这个孩子培养成人,咬牙支持。她还花重金请老师对小蕾一对一教授古筝,还送她去北京参赛。小蕾也不负众望,通过了古筝九级等级考试,还获得多个全国性奖项。

  2011年,64岁的唐韵向政府提出申请,与小蕾确立了收养关系。同年10月,厄运却再次降临。母亲唐韵因病过世,留下了年仅13岁了小蕾。最终,小蕾选择了养母的表妹陈娟(化名)作为她的监护人。不久,小蕾终于有了户口。今年9月开学,她就要上初三了。

  陈娟告诉记者,以前小蕾比较内向,如今却多了些乐观开朗。

  养女:廉价的租赁合同不是真的

  养母唐韵生前在广州市文明路留有一间商铺,小蕾是该商铺的继承人。小蕾的代理律师,广东尚之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霍永基告诉记者,在唐韵去世后,老租客温某就一直未再支付租金。起诉后他们才得知,温某将租金打入了唐韵名下的账户。而每月租金“只有1500元”。

  陈娟告诉记者,唐韵在2003年将房屋出租给温某,每月租金1500元。后住改商,从2009年6月起,实际租金按每月4300元收取。而一份所谓了2011年7月签订的《变更房屋租赁合同申请表》却在每月租金1500元不变的情况下,将租期变更为2011年至2026年,长达15年租期不变。而文件的签字日期,正是唐韵病重期间。

  陈娟认为,商铺目前月租市场价已达几千元,15年不变的1500元月租明显有失公平。陈娟和小蕾认为,这份申请表很可能是温某通过欺诈手段获得。于是起诉要求撤销这分申请表。陈娟认为,温某正是利用死无对证的“事实”,欲达到蓄谋已久的目的。小蕾则向记者表示,她认为,申请表的名字并非母亲亲手所签。

  记者在唐韵于2011年书写的《收养社会弃婴申请书》中看到,唐韵在介绍自己的经济状况时称:“我生活来源是每月退休工资2600多元及我商铺的租金4000多元。”

   租客:房东是我“干妈”

  昨日庭上,温某回应称,温某从十多年前就已经是他的干妈,“很多时候相互照顾,生活上互相关心,一起吃饭、一起旅游,俨然是一家人的融洽关系。”在答辩书中,温某以“契妈”称呼唐韵。他称,在唐韵生病后,以及小蕾的入学、办户口等事情上,他都花费了大量的心血。温某称,1500元的租金有合同为证,而他也不会去争什么财产。

  “这份合同是契妈对生命中两个亲人的临终安排。”温某认为,有人在离间他和小蕾的关系。当记者在电话中询问温某,其是在何种情况下与唐韵签订合同,以及有没有见证人时,温某表示不方便说。

  而在小蕾的眼中,他们则是“像朋友一样往来”。小蕾告诉记者,以前长辈称呼温某“京仔”,她则在后面加了“叔叔”两个字。对于温某所称的照顾“干妈”一事,小蕾则告诉记者:“我上学时每天都去看她,他一个月后才去的。”

  昨日,唐韵的老同学,一名白发苍苍的阿姨也到法院给小蕾打气。在阿姨和一些亲朋的口中,温某与唐韵仅是租客关系,而非干妈和干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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